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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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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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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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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市政府批准组建的渔业、牧业、经联等4户资产经营公司和企业集团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施方案及授权国有资产额度进行了审核并报市国资委批准。以上4户授权经营机构授权国有资产总额17亿元,权属企业77户。其中,对经联集团公司7户未纳入财政管理的权属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以清产核资后的国有资产净额作为授权经营额度,办理授权批复手续。
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和经营的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实行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经营,委托经营管理国家投入的国有资本金31 837万元。
(马晓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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