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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市国资委对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进行审核批复。对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公司章程严格审批把关,规范公司组建行为。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对市司法局组建哈尔滨天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设立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了授权经营的规范化运作。与市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哈尔滨市直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运用土地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管理的暂行办法》,解决国有土地划拨使用中涉及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缺位问题,办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涉及土地房产抵押贷款、转让、划拨、报批、处置确认等事宜29件,为企业正常经营解决一些急、难、新问题。处置企业不良贷款,推进债权回购工作。全市有608户企业完成处置不良贷款整体打包工作,处置不良贷款本金利息70.62亿元,综合受偿率31%,受偿金额21.84亿元。其中市本级企业170户,处置不良贷款39.48亿元,综合受偿率35%,受偿金额13.8亿元,占全市受偿总额的63%。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为东轻、哈轴、工量具集团等4户国有企业停止债转股落实打折缩水回购政策,涉及债转股总额16.28亿元,综合回购受偿比率由52%下降到28.44%,回购受偿资金4.6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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