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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资产帐面价值与现值严重背离的现状,严格产权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权益,1990年加强了对资产评估的组织和管理。
1.加强立法,使资产评估工作走上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各种法规,并制定了哈尔滨市《国有资产评估暂行规定》、《哈尔滨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
2.建立区、县(市)资产评估机构,形成评估管理网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批准了市资产评估中心及太平、香坊、平房、呼兰和阿城等9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资产评估资格。全市评估机构人数达151人,其中专职71人,占47%;兼职80人,占53%。具有高级职称的54人,占35.7%,具有中级职称的58人,占38.4%。
3.举办资产评估培训班。1990年8月会同市资产评估中心、市经济干部管理学院举办了首次资产评估培训班,有100多人参加。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16万字的资产评估教材。
4.广泛开展评估业务。1990年完成了267个项目的资产评估业务。其中,中外合资11项,企业兼并7项,资产转让46项,企业承包2项,企业租赁188项,其他12项。评估资产总价值21 785万元,评估后增值3 993万元,增长18.3%。(孙凯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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