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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2005年,哈尔滨市制定了《哈尔滨市清产核资复审工作规则》、《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清产核资企业进一步开展负债清理复查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大清产核资工作力度。对净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完成了974户企业的清产核资,其中市本级完成200户,累计核销资产损失51亿元。通过复审,使净损失比初审结果减少了2.12亿元。制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工作规则》,完成了市属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登记企业1180户,登记国有资本金1263930万元,变动登记150户,登记变动资本2600万元。严格审查申办注销企业资料,改制企业完成办理注销登记42户,有近1亿元国有资本退出了企业。对45户改制企业的产权关系进行清理界定,明确了2100万元的国有资产。对哈尔滨水泵厂、松江铜业集团、百货大楼、华梅饭店、北来顺饭店、中海达公司、海格集团、哈尔滨电缆厂、太平粮管处等38户改制企业资产处置进行了审核,处置资产32亿元。对区级改制企业涉及公有房产、商业网点房产和国有划拨土地用于职工安置等情况进行审核,完成了建材机械厂、哈尔滨织布厂、第一春饭店等22户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审核与批复工作。制定了《哈尔滨市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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