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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资本运营】
 
      2005年,对市城建系统政企分开组建的市政工程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进行了审核、把关,对公司组建涉及的方式、资产规模、权属子公司纳入范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及债务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并报送市政府审批。对组建哈尔滨天利宏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有关具体问题和事宜予以指导,修改完善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及时下达批复文件,使公司如期组建、挂牌。制定《哈尔滨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意见》、《关于建立哈尔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试点方案》、《哈尔滨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哈尔滨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初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行三级预算、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制定并下发《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担保管理试行意见》。制定《哈尔滨市清产核资复审工作规则》、《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资产损失核销专家会审工作规则》等文件,对228份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文件进行筛选、整理、分类,形成了较完备的国有资产运营监管法规体系。按照财产损失认定办法,对11户改制企业资产进行损失认定,共认定企业损失990万元。企业债务和解工作取得新成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与华融、信达、长城、东方4家资产管理公司协调对接方式,摸清了国企债务底数,探索回购金融债务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分类推进企业债务重组,完成哈尔滨电表厂、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哈尔滨玻璃厂、哈尔滨酿酒厂、哈尔滨白酒厂等一批企业债权回购工作,回购债权总额17.5亿元,支付回购资金2.98亿元,回购综合受偿比率为17%,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债权回购成本。在全市首次完成市属国有1659户企业往来账款的“对冲”,对近28万笔往来业务逐户逐笔审核,清理出8亿元应收账款并进行核销,清理出6.2亿元应付账款转作国有资本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国有企业间的债务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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