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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哈尔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企业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等工作框架体系的设计,确立哈尔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行三级预算、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为全面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试点打下基础。市国资委、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及区县(市)国资管理部门加强与资产管理公司沟通协商,研究债权回购折扣比率,探索回购的途径和办法,与长城、东方、华融和信达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处置企业不良债务本息合计18.4亿元,支付回购金额4.61亿元,平均回购比率达25.03%。到年末,全市累计回购金融债务45.4亿元,支付回购金额7.6亿元,综合受偿率在20%以下。开展市属国有企业间债务清理,对1 659户企业的28万笔往来业务进行审核,6.2亿元应付账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哈尔滨市国有企业间的债务链问题,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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