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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1991.4(总第29期)  
  类别:哈尔滨市地方志学会要文专辑  
市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副主任郭显祥同志在市地方志学会第一届理事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哈尔滨市地方志学会第一次理事会,其任务是:(1)宣布学会更名;(2)修改通过学会章程;(3)改选换届产生新的一届常务理事会。我就这次会议有关问题做一简要说明:
    一、关于学会更名问题。鉴于哈尔滨地方史志学会,横跨三个系统(即地方志、社科所、市政协),存在着关系不顺、相互推诿、活动不便等问题,加之,全国、全省都是地方志系统独家组成地方志学会或协会,这样研究问题比较集中,有利于使修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学会的作用。为此,我们与市政协文史办和市社科所领导进行沟通,并征求了原史志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的意见,同时,征得市社科联和市民政局社团处的同意,将原来的哈尔滨地方史志学会更名为哈尔滨市地方志学会。
    二、关于修改章程问题。由于学会名称的变更,其宗旨、任务发生变化,所以有必要对学会章程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这次对学会的名称、宗旨、任务等都作了适当的修改。(1)重点突出了对方志理论的研究和围绕修志开展学术活动,宣传、普及方志知识,提高修志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修志工作服务。(2)确定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由任期五年改为三年。(3)理事长、副理事长改为会长、副会长等。总的是本着简明扼要、便于掌握和执行的精神。
    三、关于换届和理事人选问题。史志学会成立四年多,人员发生了很大变化。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学会主要领导成员有的已离退休,有的工作已调动,学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我们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酝酿,经过认真地筹备才召开了今天的理事会。理事人选是经过128个基层志办团体会员酝酿、协商产生的。对理事人选确定的原则是,既要有利于加强学会工作,又适当照强顾到各个方面;既考虑所承担的工作量,又考虑到学术研究能力;既要照顾原有的理事,又要考虑现在的工作需要,提出了48人的理事名单,发到128个团体会员中去征求意见,吸收了有些单位提出的“面照顾得还不够”的意见,又增补了4名同志,共52名理事。我们在座的同志,除了市志办的一些工作人员外,都是经过团体会员酝酿协商推选的理事。52名理事,出席会议43名,超过半数,今天的会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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