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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抽调
哈尔滨市1953—1958年,支援全国各地各类技术工人32798人(绝大多数是三级以上技
工),遍及全国23个省、50多个城市,其中包括武汉钢铁公司、鞍山钢铁公司、第一汽车制
造厂和洛阳拖拉机厂等国家重点企业。
1959年,市委工业部和市劳动局选派专人成立工作组,负责抽调技术工人工作。至年末,
为新建、扩建企业抽调1048人(不包括企业主管部、局直接抽调人数)。1960年,支援外省
市抽调10327人。1961年,支援鹤岗煤矿生产抽调4677人;支援大庆采油区抽调6634余人。
1962年,为大庆石油局、林业部门和部队抽调1299人。
1963年,为国防科委、第二机械工业部、外交部和修筑中国——尼泊尔公路、西藏公路
抽调254人。这一年,抽调技术工人质量要求高,稀缺工种多,调往单位又是边远地区,完
成抽调任务较困难。市委书记、市长召开企业领导干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企业党、政、
工、青等部门协同动员,按时完成抽调任务。1965年,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抽调技术工人
和干部3068人(少数为干部),其中中央直属单位2105人,省属单位81人,市属单位882人,
支援国家和地方“三线”建设。1966年2月,抽调297名汽车司机支援贵州省。6月,抽调113
名技术工人支援本省地方军工生产。
“文化大革命”中,市一些大型企业负责包建国家和地方“三线”建设项目,成建制地
调出大批职工。
二、援外抽调
从50年代到1966年,抽调技术工人到国外支援建设,由市劳动局根据国家和省指示统一
安排组织。“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均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一五”计划期间,哈尔滨市选派1000余名工人支援蒙古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
民共和国。
60年代初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前,抽调技术工人支援国外建设范围越来越广,
支援国家越来越多。据对全市31个系统和单位调查,抽调158人支援阿尔巴尼亚、朝鲜、越
南、蒙古、坦桑尼亚、赞比亚、尼泊尔、缅甸、柬埔寨9个国家。国家对选派技术工人支援
其他国家建设的要求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身体健康、技术熟练。为完成抽调任务,市
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派专人督促、检查。有抽调任务单位都同时选调2倍以上预备人员,
好中选优,保证质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市一些企业开始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到国外承包
工程项目和从事劳务。据不完全统计,1980—1985年,省安装工程公司、省第一建筑工程公
司、市石油化学工业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哈尔滨制氧机厂等系统和单位,有289名工人
到伊拉克、马达加斯加、赞比亚、菲律宾、朝鲜和美国等承包工程和从事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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