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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时期,随着中东铁路的修筑,沙俄铁路当局在东北境内和关内一些省,招收了大批
农民。铁路通车后,不少人被解雇涌入城市,寻找就业谋生的机会。在此期间,尽管哈尔滨
市已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国际性的商埠,民族工商企业有所发展,但招工条件极为苛刻,除沾
亲带故者外,一般不予采用。有的工厂、作坊,生产季节性强,淡季大批裁减工人;还有的
工商企业,为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多雇用报酬低廉的女工和童工。这就更增加就业的困难。
从清末到民国时期,广大劳动者始终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为适
应侵略战争需要,除巧立名目,推行“勤劳奉仕”和“勤劳奉公”外,还采取“抓劳工”的
手段,迫使劳动者成为奴隶。解放初期,哈尔滨市劳动就业已经是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1946年统计,失业人员高达12万人。
哈尔滨解放后,市委和市政府,在发展扶持国营和民族私营工商企业的同时,接连制定
和颁布了各项劳动就业政策,并不断加以完善。此外,又在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
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出发,拓宽就业渠道,开放劳动力市场,扶持个体就业,从而促进了国
民经济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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