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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劳动》
 
 
第二篇 企业劳动管理
 
 
第三章 劳动组织
 
 
第二节 编制定员
 
 
  市劳动局于1955年调查87个国营企业,非生产人员过多,劳动力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多
余人员达14061人,其中非生产人员占39.2%。据市第一工业局所属企业统计,非生产人员
与生产人员比例达到1∶2。部分国营企业开展整顿劳动组织,编制定员工作。1958年,许多
企业招收大量劳动力,初步建立的编制定员制度无法执行。
  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指示,全市于1959年7月开展企业整顿劳动组织、精简多余人员工
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18个工业企业建立编制定员制度,其中88个修改原有编制定员标
准和人员配备方案,有130个在整顿劳动组织工作中建立编制定员制度。这些企业人员减少,
劳动生产率提高,窝工浪费和劳动力管理混乱现象得到扭转,开始建立正常生产秩序。哈尔
滨动力机械厂职工从1482人减少到1164人,劳动生产率比1958年提高47.8%,成本降低
1.3%,铸件质量合格率提高13.15%。
  劳动部于1960年1月,召开全国企业编制定员工作会议。2月8日,市劳动局召开全市140
余个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工资科长会议,传达全国企业编制定员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
体意见。会后,市劳动局会同市第一、二工业局总结哈尔滨农业机械厂、哈尔滨重型机器厂、
哈尔滨松江橡胶厂、哈尔滨制革制鞋厂等单位开展编制定员工作经验,在农业机械厂和制革
制鞋厂召开现场会。1960年上半年,全市开展工业企业编制定员工作,修改定员标准和管理
制度。
  1962年,市劳动局加强对企业“双定”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1964年,配合市轻化工业
局抓企业“双定”管理试点工作。有9个试点企业劳动效率提高10—54%,其中6个企业实现
增产不增人,增产又减人。其他行业也开展“双定”管理工作,企业非生产人员比重有所降
低,工时利用率有所提高。
  “文化大革命”中,“双定”管理工作被取消,企业生产处于“用人无定员,劳动无定
额”的混乱状态。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中央多次要求企业做好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哈尔滨
市企业“双定”工作开始恢复。1979年5月,哈尔滨市大多数企业按照国家经济委员会、国
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双定”工作。
1980年,市劳动局会同市属企业主管部门,总结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针织二
厂、哈尔滨搪瓷厂等结合企业整顿开展“双定”工作经验。全市各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双
定”工作领导。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机械工业局自编教材,举办有企业劳动工资科长、定
额员参加的“双定”干部培训班;市纺织工业局、市第一轻工业局通过抓典型、推广经验的
办法,促进本系统“双定”工作开展。
  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国营工业企业于1982年进行全面整顿,进一步加强企业“双定”管
理工作。5月,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下发《关于在企业整顿中加强定员定额工作的
通知》和《关于加强企业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的试行办法》。9月20日,市劳动局下发
通知,要求市属各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双定”工作领导,总结交流经验,提高“双定”管
理水平,实现按“双定”组织生产,使“双定”工作在加强企业管理,完善经济责任制,提
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1月,市劳动局会同市经济委员会召开市属企业“双定”
工作座谈会,推广和交流市第二轻工业局、市机械工业局开展“双定”工作经验。1983年7
月,市劳动局举办基层单位劳动工资干部劳动定额培训班,有450名学员经考试合格,发给
结业证。1984—1985年,市劳动局在企业整顿劳动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中,配合企业主管部门
深入市属企业,对“双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坚持把企业是否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做
为一项重要检查验收标准。
  哈尔滨市工业企业全面整顿工作于1985年末结束。列入全市整顿规划的385个企业,整
顿之后管理机构精简595个,比整顿前减少14%;非生产人员减少17058人,由占职工总数比
例22.9%下降到18.2%。企业普遍设立“双定”专管机构,开始建立“双定”管理体系,
大多数企业定额水平有不同程度提高。企业主导产品定额水平有些已达到和超过部颁标准及
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据对市纺织工业局、市轻工业局、市电子工业局所属25个企业统计,
定额水平平均提高23.3%。
  市劳动局于1986年上半年抽样调查159个企业,劳动定额制订率达到100%的55个,占调
查企业总数的34.6%;劳动定额实行三级管理的29个,占18.2%;1年以上不修订劳动定
额的75个,占47.2%。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16个,占10%。达到部颁标准的15个,
占9.4%。有116个企业采取估工方法制订劳动定额。1988年,在开展企业升级、推行经营
承包责任制和搞活固定工制度中,全市国营企业不同程度地完善和加强定员定额管理工作,
促进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提高。1989年第四季度,根据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劳动局
对全市企业劳动定额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各企业实行定额管理面达
90%以上。为了促进全市定额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劳动局组织人员到牡丹江市学习牡丹江木
工机械厂开展自选定额的做法,并举办一期企业定额员培训班。
  根据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1990年大中型企业和等级企业一
线生产工人劳动定额面达到95%”的要求,市劳动局于1990年3月下发《关于加强劳动定额
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大中型企业及等级企业劳动定额管理情况进行
一次全面检查(中直、省属企业自检),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加强定额管理工作的措施。随
后,市劳动局对全市国营大中型企业和等级企业劳动定额情况进行调查。被调查的企业232
个,职工417094人,其中一线生产工人190633人,占职工总数的45.7%。定额管理机构建
立在企业劳动工资部门的218个,占调查企业的93.5%,设在其他部门的14个,占调查企业
的6.5%。专兼职定额管理人员有2243人,占职工总数的0.5%,占一线生产工人总数的
1.1%。一线生产工人中实行定额管理的186829人,占一线生产工人总数的97.3%。一线生
产工人定额面达95%以上的企业222个,占被调查企业的95.6%。调查结果还表明:有些企
业还不够重视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在企业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存在“以包代管”倾向。
有的中、小企业没有专职劳动定额管理人员。少数企业在生产中没有实行劳动定额管理。定
额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有的企业还在沿用建厂初期的定额标准,相当一部分企业定额标准还
没有超过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仅有1/3企业达到或部分达到行业定额标准。市劳动局会同
企业主管部门对未达到定额管理要求的企业进行分类排队,拟定措施,逐一检查落实。帮助
30余个企业建立健全定额管理机构,完善劳动定额标准,提高定额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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