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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人学文化、学技术,进行考试、考工逐步形成制度。1950年,
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和技术等级标准,企业普遍开始对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建立考工定级、
评薪制度。1950—1956年,全市两次大范围进行职工工资制度改革,主要采取技术培训、考
工定级方法晋升工资。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普遍成立工人技术考核小组,明确规定应知
应会内容及考核形式、方法等。工人升级以技术考核为主,实际操作考核成绩不足50分的,
不能升级。
1957年以后,只考工不升级。“文化大革命”中,考工制度中断。1977年,虽然提出以
政治表现、劳动态度、贡献大小、技术高低来评定,但实际上没有进行技术考核。1978年第
四季度,一些企业、事业单位为调动工人积极性,对部分工人进行技术培训、考核。经过应
知应会考试,本单位和工人群众评议推选,主管部门和市劳动局批准,全市979名技术工人
破格晋升1级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于1979年重新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实行工人
技术培训、考工定级制度。1983年4月,劳动人事部颁发《工人技术考核暂行条例(试行)》。
全市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由劳资、教育、生产、技术、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工人
技术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制定《工人技术考核细则》或《工人技术考核实施方案》,
对工人普遍进行培训和考工定级。
哈尔滨汽轮机厂等单位于1985年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在进行企业内部分配制
度改革中,把工资与技术考核结合起来。工人技术等级从低一档晋升到高一档(指技术工人
的初、中、高级3个档次),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应知应会进行严格考核,成绩不
合格不晋升,也不向上浮动工资。在本档次内,也进行严格技术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向上浮
动工资。
1986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
9月30日,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制定下发《哈尔滨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安排
意见》。各区、县(市)和市直属企业主管部门、大中型国营企业相继建立工人技术考核委
员会。市劳动局制定全市工人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即初、中级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和命题、考
核、验印、发证等,由区、县(市)或市直属企业主管部门、大中型国营企业负责;高级技
术工人和工人技师培训计划、学员名单和教学计划要上报市劳动局审查同意,全市统一命题、
考核、评卷。对全面考核合格者,经市劳动局审查登记、验印,颁发《高级技术工人等级证
书》或《工人技师证书》。1987年9月清理非常设机构时,哈尔滨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撤
销,全市工人技术考核工作由市劳动局承担。10月,开始筹建以市直属企业主管部门为依托
和以主要行业工种为主的专业考核小组。1988年2月,市劳动局分两批聘请各行各业专家、
学者、技师等260人,成立金属冷、热加工、家用电器、化学、制药、建筑、建材、汽车修
理、服装等26个专业技术考核组,对高级技术工人、技师进行技术考核。至1990年末,全市
对初级工考核22万人,中级工考核26万人,高级工考核1.4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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