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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劳动》
 
 
第三篇 技术培训
 
 
第三章 技术考核
 
 
第一节 技术等级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人学文化、学技术,进行考试、考工逐步形成制度。1950年,
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和技术等级标准,企业普遍开始对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建立考工定级、
评薪制度。1950—1956年,全市两次大范围进行职工工资制度改革,主要采取技术培训、考
工定级方法晋升工资。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普遍成立工人技术考核小组,明确规定应知
应会内容及考核形式、方法等。工人升级以技术考核为主,实际操作考核成绩不足50分的,
不能升级。
  1957年以后,只考工不升级。“文化大革命”中,考工制度中断。1977年,虽然提出以
政治表现、劳动态度、贡献大小、技术高低来评定,但实际上没有进行技术考核。1978年第
四季度,一些企业、事业单位为调动工人积极性,对部分工人进行技术培训、考核。经过应
知应会考试,本单位和工人群众评议推选,主管部门和市劳动局批准,全市979名技术工人
破格晋升1级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于1979年重新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实行工人
技术培训、考工定级制度。1983年4月,劳动人事部颁发《工人技术考核暂行条例(试行)》。
全市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由劳资、教育、生产、技术、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工人
技术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制定《工人技术考核细则》或《工人技术考核实施方案》,
对工人普遍进行培训和考工定级。
  哈尔滨汽轮机厂等单位于1985年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在进行企业内部分配制
度改革中,把工资与技术考核结合起来。工人技术等级从低一档晋升到高一档(指技术工人
的初、中、高级3个档次),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应知应会进行严格考核,成绩不
合格不晋升,也不向上浮动工资。在本档次内,也进行严格技术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向上浮
动工资。
  1986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
9月30日,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制定下发《哈尔滨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安排
意见》。各区、县(市)和市直属企业主管部门、大中型国营企业相继建立工人技术考核委
员会。市劳动局制定全市工人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即初、中级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和命题、考
核、验印、发证等,由区、县(市)或市直属企业主管部门、大中型国营企业负责;高级技
术工人和工人技师培训计划、学员名单和教学计划要上报市劳动局审查同意,全市统一命题、
考核、评卷。对全面考核合格者,经市劳动局审查登记、验印,颁发《高级技术工人等级证
书》或《工人技师证书》。1987年9月清理非常设机构时,哈尔滨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撤
销,全市工人技术考核工作由市劳动局承担。10月,开始筹建以市直属企业主管部门为依托
和以主要行业工种为主的专业考核小组。1988年2月,市劳动局分两批聘请各行各业专家、
学者、技师等260人,成立金属冷、热加工、家用电器、化学、制药、建筑、建材、汽车修
理、服装等26个专业技术考核组,对高级技术工人、技师进行技术考核。至1990年末,全市
对初级工考核22万人,中级工考核26万人,高级工考核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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