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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劳动》
 
 
第一篇 劳动就业
 
 
第一章 解放前谋职就业
 
 
第一节 招  工
 
 
  中东铁路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在绥芬河动工修筑,除招雇本地劳动力外,还从
东北三省和关内招雇失去土地的贫苦农民前来修路。到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参加修
路的中国工人达17万多人,全部从事土木、石工等笨重体力劳动。铁路通车后,大批筑路工
人流落到哈尔滨,为哈尔滨的经济建设提供廉价劳动力。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中东铁路临时机械总工厂投产时有工人1300余人,其中中
国工人约占80%。他们是来自铁路沿线筑路后失业的农民;河北、山东等省的一些手工业者;
清末洋务运动时期创办的北洋机器局和吉林机器局的员工。此外,还有从上海、青岛、天津
等地招雇的技术工人。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俄商秋林洋行在哈尔滨设立分行,招雇华、俄员工达1000
余人。随之欧美等一些外国资本家也在哈尔滨设立发电厂、烟厂、酿酒厂、面粉厂等工厂,
招用大量中国工人。在此期间,哈尔滨民族工商业也有一定发展,开办了油坊、面粉厂、货
栈、客栈、烧锅、商店等,也招用很多工人。哈尔滨城市初具规模后,从阿什河一带招募了
一些农民,从事筑堤、排水、填平低洼地等劳动。这是哈尔滨最早的市政工人。
  当时,有许多外国侨民在哈尔滨谋生,其中以俄国人和日本人居多。1920—1922年,近
10万名俄国人涌进哈尔滨。他们以铁路为中心,寻求谋生职业。铁路当局有意招收他们就业,
裁减中国工人,造成大批中国工人失业。
  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企业主大量招用女工和童工。据1926年调查,在4578名从业人员中,
女工和童工有1070人,占调查人数的23.4%。
  20世纪20年代,哈尔滨以制粉、制油、酿酒三大行业构成民族工业主体。1929年,哈尔
滨制油厂有37个,有的招用几十名、上百名工人,拥有当时较先进的机器设备;也有十几人、
几十人组成的旧式手工业作坊。制粉厂27个,其中双合盛火磨最多时招用工人1000余名。当
年,一个俄国人的调查报告说:哈尔滨的民族工业平均雇用工人在20—49人之间,还有许多
家庭小工厂除亲属之外一个人也不雇用。这样的手工业作坊约占工厂总数的15%,其余85%
都雇有工人,雇工人数约在6000—7000人之间。到“九·一八”事变前,哈尔滨民族资本经
营的工厂有1129个,雇用工人1.36万人。
  随着城市人口急剧增加,造成劳动力相对过剩。加之粮、油加工业季节性强,使用临时
工多,生产淡季许多工人失业,只得另谋生活出路。因此,哈尔滨劳动力市场经常出现大批
失业工人。只能靠打零工、做短工谋生度日。
  东北沦陷时期,哈尔滨广大劳动者受“劳动统制”管理,不能自由谋取职业。关内来的
只能就业于小工商业和土木建筑等行业或靠打短工、帮工等临时职业谋生,经常处于失业或
半失业状态。伪满政府用“抓劳工”、“勤劳奉仕”等名目繁多的劳动统制手段,使劳动者
无法正常从事职业。
  据1939年调查,哈尔滨劳动力主要分布在工业、运输业、土建业、交通业四大行业。工
业就业2.5万人,运输业就业0.5万人,土建业就业0.5万人,交通业就业0.3万人。日本
人及其他外国人绝大多数只在工业、土建2个行业中就业。在运输业和交通业中,中国工人
主要是在车站货场或码头上做装卸货物的力工,他们属于长期契约工,与劳动力市场等待雇
用的自由劳动者不同。
  1940年,伪哈尔滨市长赵震公布《关于加入劳动统制协定之件》和《关于基于劳动统制
法哈尔滨市地区协定之件》,进一步具体实施劳动统制法,使哈尔滨人民深受其害。劳动者
不仅就业无路,还存在着随时可能被抓去当“劳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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