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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0月,经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哈尔滨市在管理基础比较好、生产
经营正常的15个大中型国营企业进行工资总额同上缴税利挂钩浮动(以下简称“工挂”)改
革试点。这15个试点企业分属8个系统,职工3.2万人。其中,工业企业14个,商业企业1个。
15个试点企业核定上缴税利基数1.33亿元;工资总额基数为32.2亿元,上缴税利同工资总
额挂钩浮动比例为1∶0.65。试点工作从1985年下半年开始进行。从试点结果看,除3个企
业由于原材料调价,产品限价,流动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没有完成上缴税利基数,工资总
额下浮外,其余12个企业上缴税利比上年增加2289.3万元,增长25.74%;生产发展基金
和福利基金比上年增加841万元,增长1.3倍;人均工资由1023元增加到1097元,增长7.2%。
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分配关系是:上缴国家税利占67.5%,企业生产、福利基金占25.6%,
职工增加工资占6.9%,基本趋于合理。1986年,有15个“工挂”试点企业上缴利税1.85
亿元,比核定基数增长18.64%;应提取工资总数0.47亿元,比核定基数增长15.7%;人
均工资增加77.6元。
为鼓励企业创高效、多上缴税利,缓解个别企业有社会效益而经济效益下降,工资总额
基数下浮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办公室、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决定利
用1986年企业“工挂”试点工资总额基数机动指标,对1986年产值、上缴税利分别超过1985
年10%以上的企业实行高效益奖。即1986年上缴税利超过核定基数10%以上,每缴百元税利
奖励工资额8.49%;对产值增长、上缴税利下降,工资总额基数下浮的企业给予适当照顾。
1986年有6个企业获高效益奖,最多得29万元,最少得0.6万元。在试点工作中,有4个企业
因受价格因素影响,未完成1985、1986年上缴税利基数,工资总额下浮。哈尔滨酿酒厂、哈
尔滨中国酿酒厂因工业用料玉米调价一倍以上,两厂产值分别增长25.3%和22.3%,利润
总额分别下降20%和23%,上缴税利分别下降2.6%和5.7%。出现生产越多越赔钱,干得
越多职工收入越少的不合理现象。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利用“工挂”机动指标,给4个企业
适当补偿。
实行“工挂”市属国营企业到1987年扩大到41个,职工9.2万人。41个“工挂”企业
1987年上缴税利基数3.1亿,比核定基数增长15.2%;工资总额应提1.6亿元,比核定基
数增长14.57%。其中,39个企业超额完成目标利润,11个企业提前完成1988年承包指标,
有6个企业“工挂”3年,实现税利和上缴税利翻一番。
市政府于1988年3月1日发布《哈尔滨市市属国营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方
案》,对“工挂”原则、形式、内容、审批权限和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至年末,全市409个
企业、32.8万职工实行“工挂”,占市属企业职工总数的73.4%。在409个企业中,除20个
没有新增效益工资外,其余389个企业都有新增效益工资,职工升级面平均达35%以上。实
行“工挂”企业按挂钩形式分:同上缴税利挂钩270个,职工21.4万人,经济效益平均增长
16%,工资总额平均增长11.2%;同实现税利挂钩36个,职工2.2万人,经济效益平均增
长31.3%,工资总额平均增长21.9%;同实物量挂钩13个,职工1.5万人,经济效益平均
增长11%,工资总额平均增长7.7%;同承包利润风险挂钩71个,职工5.2万人,经济效益
平均增长39%,工资总额平均增长27.3%;同创汇额和收入额挂钩10个,职工700人,经济
效益平均增长31%,工资总额平均增长21.7%;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9个,职工2.4
万人,经济效益平均增长15.7%,工资总额平均增长11%。同年,在集体企业“工挂”试
点也有进展,市轻工业局、市医药管理局、市商业委员会、市供销社所属32个集体企业进行
“工挂”试点企业,职工1万余人。
1989年,进一步扩大企业“工挂”范围,全市新增“工挂”企业120个。截至1989年末,
全市共有572个企业,36.4万职工实行“工挂”。其中,市属企业436个,职工35.2万人,
分别占市属企业总数、职工总数的62.4%和80%。
这一年大部分企业在生产滑坡、困难重重的情况下,经济效益仍比上年有所提高,综合
经济效益比上年同期增长10.79%。其中,同上缴税利挂钩企业,效益减少89.5万元,降
低1.1%;同实物量挂钩企业、销售产品完成率为98%,比基数降低1.76%;实行百元产
值工资含量包干建筑企业,超额完成工作量2761万元,增长9.1%;同出口创汇额挂钩企业,
增加创汇额1773万美元,增长19.56%;实行提成工资商业饮食服务企业,增长36.2%;
同实现利润挂钩企业,净增145万元,增长19%;同百元运输收入挂钩企业,效益增长32%;
实行减亏分成办法企业,超亏21.7%。几个主要行业综合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只有市石油
化学工业局和市机电冶金工业局高于上年,其他都低于上年,市医药管理局、市纺织管理局
出现负增长。市医药管理局实提工资比核定的工资基数下浮2.6%,市纺织管理局实提工资
比核定的工资基数下浮9.8%。实行“工挂”的国营企业工资总额基数7亿元,随经济效益
增长相应增加工资4556万元,比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增长6.54%;全年提取工资基金总额8.8
亿元,人年均工资2488元,比上年同口径人均工资增加317元,增长14.6%。
1990年,新增“工挂”企业14个,职工2600人。截至1990年末,全市573个企业,36.5
万职工实行“工挂”。其中,市属企业470个,职工35.4万人。区、县(市)属企业由于经
济环境影响及“总挂分提”政策限制,挂钩企业减少10个。市属“工挂”企业综合经济效益
比上年同期降低19%。其中,同上缴税利挂钩企业核定基数8亿元,比基数降低14.3%;同
实现税利挂钩企业,比基数降低46.6%;同实物量挂钩企业,比基数降低18.9%;实行百
元产值含量包干建筑施工企业,降低3.3%;同实现利润挂钩商业企业,比基数降低25%;
实行减亏分成办法企业,比核定亏损指标超亏191.6%;同出口创汇额挂钩外资企业,增长
41.88%;同其他形式挂钩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增长7.25%。
市机电冶金工业局、市轻工业局、市纺织管理局、哈尔滨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市汽车工业公司等所属“工挂”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合计比
上年同期下降26.3%;商业、外贸等所属“工挂”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合计比上年同期增
长10.1%。
由于核定的工资基数中包含了调资增加5252万元和调整奖金基数等增加的工资2766万元,
增加5.3%。加上单项列支,全年共提取工资基金总额9.5亿元,人均工资达2685元,比上
年同口径人均工资增加197元,增长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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