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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局于1949年8月组成检查组,对《哈尔滨市工厂机械安全改进暂行办法》、《关
于哈尔滨市带尘土纤维工厂卫生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工厂夏季卫生注意事项》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重点解决私营企业机械设备皮带、轴杠安全装置和有尘土作业场所通风问题。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于1950年3月18日下发《关于加强安全责任制进行保安大检查的指
示》。市政府组织劳动、卫生、总工会等部门对62个国营、公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大检
查,督促企业制定保安技术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改进安全卫生设施。10月9日市政府发布
《开展秋季保安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公营企业保安工作,贯彻安全责任制,保护劳
动者安全生产。通过此次检查,建立保安组织,已经建立保安组织的,检查其组织作用情况。
在检查中,督促私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已发布的规定和办法。1951年春季大检查,在80个
企业中查出问题6016件,解决4972件,占82.6%。秋季大检查,在18个企业中查出问题1110
件,解决98%以上。一些国营和较大公营企业设立技术保安科、股。1952年春季大检查,
在80个企业中查出问题2841件,解决2088件,占73.5%。在检查中发现,有些企业撤销保
安机构。5月21日,市劳动局下发《关于立即恢复技术保安组织的通报》,要求将原有技术
保安组织恢复和健全起来。10月市劳动局起草《哈尔滨市企业劳动保护组织通则》和《哈尔
滨市企业劳动保护组织工作细则》,由市政府上报松江省政府批准后发布试行。同年秋季大
检查,在45个企业中查出关键问题377件,解决160件,占42.4%;一般性问题2832件,解
决1280件,占45.2%。检查56个建筑工地,查出问题460件,解决316件。检查32个行业1517
个私营企业,查出问题4606件,解决3901件,占84.7%。检查中为电工四厂(哈尔滨电机
厂)绝缘车间油漆组安装搅拌机和通风设备,解决高温作业环境对职工的危害。猪鬃工厂安
装洗毛机,解决从1948年就提出而未能解决的猪毛含菌尘土危害工人健康问题。到年末,在
73个大中型企业中,保安科、股28个。基本建设9个单位有4个成立保安科、股,专职干部177
人。
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后,基本建设工程大量增加。市劳动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
总工会、市建筑工会等部门于1953年4月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
和重复检查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有色金属管理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市第二
建筑工程公司、林业部建筑工程公司等8个建筑施工企业。这些企业职工宿舍、食堂状况绝
大多数有所改善,取消漏雨、潮湿、没有阳光的“人字式”和“马架式”工棚。检查中,还
解决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等问题。与此同时,市劳动局还会同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建筑工会等部门,组成基本建设工作组,对基本建设单位从施工前准
备阶段直至竣工的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经常的循环检查。从4月6日—11月6日施工期间,对
12个基本建设单位105个工地检查234次。到年末,14个基本建设单位,有12个建立技术保安
科,2个单位建立保安股,专职干部300多人。同年,对铁工、制材、弹棉、玻璃制造、漂染、
化学制药等私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市劳动局牵头,市总工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
卫生局、市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参加。区检查组由区工商行政管理科牵头,区工会办事处、
区工商业分会参加。检查中发现不安全、不卫生问题1395件,解决1354件,占97%,其余41
件制订整改计划。1954年6月,对机械制造、制材、弹棉、漂染、制油、粮米加工、铜炉及
部分烘炉等私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771件,解决1626件,占91.8%,其余145件制订
整改计划。
国务院于1956年下半年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到11月末,有99个企业组织学习并进行对照检查。其中80
个企业查出问题6387件,解决1465件,其余制订整改计划。1958—1959年,共进行8次全市
性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7421件,解决4516件,其余问题采取控制措施,
制订整改计划。开展安全检查的7月份全市企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8月1—20日发生1起死亡
事故,比6月份减少3起。
1971年1月9日,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70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成立办公室,由市总工会、市战备办、市民政劳动局、市卫生局抽
调干部,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当时在极“左”思潮影响下,检查组到企业去不能履行
检查职责,而是去“学习”,未能发现和解决问题。1973年7月24日,成立市安全办公室,
由市公安局、市劳动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对全市防火、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和工
业卫生的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发动职工群众进行自检,群策群力解决不安全问题。
市革命委员会于1978年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电
业局、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等部门参加。从1月18日开始,由市革命委员会领导挂帅,抽调6名
局级干部,由42人组成市检查团和5个分团,用15天时间重点检查72个企业,查出问题369件,
解决80%。1979年4月,市劳动局会同市建工局、市房地局和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
单位,对全市10个建筑公司142个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查出不安全问题436件,解决290件,
占66.5%。8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9169件,
解决5441件,占59.3%。
1980年,国家决定每年5月开展“安全月活动”。哈尔滨市以市劳动局为主成立“安全
月活动办公室”,市政府1名副市长主抓此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领导同志参加,
组织9个安全生产检查团,重点抽查103个企业,查出问题28673件,解决19544件,占68.2%。
同年,还开展“双百日无事故活动”,进行2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6435件,解决4772件,
占74.2%。1981年,3—6月和8—12月开展两个“百日无事故活动”和两次安全检查。5月
开展“安全月活动”,组成有市政府领导参加的3个专业检查组和9个安全检查团,发现各
类问题5193件,解决3776件,占72.7%,其余1417件列入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逐步解决。
1982—1984年“安全月活动”,以宣传和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主,由各企业自行组织安
全检查,没进行全市性检查。
1985年,由于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跟不上,工人和干部队伍安全
素质下降,伤亡事故增多。5—6月,市劳动局对基本建设施工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389
个建筑施工栋号,查出隐患1542件,查封42个隐患严重、险情较大施工栋号。对86个安全防
护措施不完善的施工栋号负责人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改进。6月25日—7月20日,市劳动
局会同市经济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电业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对中央、省直属企业和部分市直属企业进行检查。9月10日,市政府召开“吸取8月18日沉船
事故教训”会议,提出“四查四改”(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改变忽视安全的
作风;查生产计划、经济承包,改进和落实安全内容;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改善企业安全
管理;查事故隐患,改进防范措施)要求,在各企业自行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市性安全生
产大检查。
市劳动局于1986年1月31日转发省劳动局《关于认真抓好冬季百日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各区、县劳动部门和市直属各局安技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
本地区、本系统情况,组织对基本建设施工企业和劳动服务公司所属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消
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3月4日,市劳动局下发《关于重申
在解冻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单位组成由主管领导挂帅的复工检查组,逐个工
地、逐个环节检查、验收,合格后开工。6月9日,市劳动局下发《关于搞好建筑企业雨季、
暑期安全施工的通知》。全市组成9个检查团,用1个月时间检查378个建筑施工栋号,复查
105个问题严重的栋号,查出隐患2078件。对安全措施不力,安全装置不齐备栋号,下达《整
改指令书》,对48个隐患严重、险情大的栋号予以查封。7月10日,市劳动局下发《关于在
雨季到来之前搞好工业危房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和主管部门对有倒塌危险的
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危房98处,有4处被查封。9月8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
《关于认真开展百日无事故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县级以上工业企业,由
10—15个为一组在自检基础上进行专业对口检查。各区、县对科级以下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于1987年2月24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百日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要求各企业搞好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这次检查,以基本建设施工企业为主,检查89
个单位,发现隐患526件。3月15日,鉴于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发生亚麻粉尘爆炸事故,市政府
组织4000名干部对全市易燃易爆物质、设备和场所进行检查。市劳动局分3组夜间检查449个
单位,查出隐患10531件,解决7682件,整改率72.9%。4月15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组成9个检查团,检查196个单位,发现隐患709
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66份,查封21处问题严重的施工栋号。5月8日,市劳动局下发
《关于组织全市县、团级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工厂
企业安全检查考核评定标准》,在进行自检基础上,由安全监察站进行联检,检查503个单
位,发现隐患4042件,解决3181件;处理112家,罚款24840元。7月8日,市劳动局组成9个
检查组,对基本建设630个施工栋号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隐患1623件。9月6日,市安全生产
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百日无事故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这次检查中,市劳动局检查组2次检查220个单位,查出隐患1709件,查封7个问题严重单
位。
1988年3月1日,市劳动局下发《关于开展春季生产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各企业加
强规章制度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6月,市安全委员会
生产安全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生产安全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各单位在检查中分别填写
《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检查表》和《建筑栋号安全施工检查表》,包括安全指标、安全措
施、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四项内容。8月15日,市安全委员会生产安全办公室下发《关于
开展第四次百日无事故活动的通知》。各企业加强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一级对一
级负责的责任体系,认真进行验收。11月27日,市安全委员会生产安全办公室下发《关于进
行百日无事故活动复查的通知》,分别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市各重点单位和地区进行复查。
在1988年的各次安全检查中,检查3421个单位,发现问题13050件,解决11931件,整改率
91.4%。1989年,进行全市性安全检查和区、县(市)自行组织各类检查47次,检查3793个
企业、事业单位和819个施工栋号,发现问题11321件,解决11117件,整改率98.2%。各企
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156次,检查1946个单位,发现问题5341件,解决4967件,整改率
93%。1990年,进行6次全市性安全检查,检查3568个单位,发现问题12840件,解决11235
件,整改率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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