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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初期,全市有0.07兆帕以上蒸汽锅炉910台。伴随生产建设事业发展,生产过程
中加工制造能力提高,越来越迫切要求增加供汽、供热能力,出现擅自改造锅炉现象。1960
年3月,调查67个单位,需要改造的锅炉300余台。其中:已改造1台以上或正在改造的有11
个单位,占16.4%;正在筹备改造和在短期内能开工改造的34个单位,占50.7%;暂时没
有改造的22个单位,占32.9%。1961年10月,市劳动局调查全市锅炉改造成果。一些单位
采取温水箱、烟气循环燃烧、水封反射炉及采用过热器等措施改造锅炉,效果比较明显,平
均节煤20%以上,其中水封反射炉节煤达30%以上。据1961年统计,全市1960年可以改造锅
炉完成660台。在已经改造的锅炉中,有的单位改造成果没有巩固下来,对锅炉改造、节约
用煤方面先进经验也没有及时推广。有的单位存在“家大业大、浪费点没啥”思想,领导不
够重视,无专人负责。市劳动局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推广改造锅炉先进经验,迅速制订规划,
确定专人负责,按期完成锅炉改造任务。经过改造的锅炉在投入生产前,认真进行鉴定和试
验,防止发生事故。市劳动局还确定有条件企业专门承担制造锅炉安全附件和加工改造中的
一些零件,试制锅炉技术革新设备。1963年,在检查登记中,发现有140台锅炉问题较多,
其中82台问题严重。普遍问题是:年久失修,腐蚀严重;结构不合理;钢材不符合规格。群
众浴池1台卧式烟管锅炉,运行40多年,腐蚀深度达5—6毫米,有三四处管口裂纹、渗漏。
市食品公司第一仓库1台立式横水管锅炉,各部结构全部采用角焊连接,纵向接缝采取搭焊,
锅筒不圆,制造质量很差。哈尔滨皮具厂1台康尼许锅炉,第1节锅壳与封头连接处大面积腐
蚀,厚度仅剩1毫米多。根据这些情况,市劳动局督促企业分别采取措施,进行大修40台,
降压使用7台,改为温水锅炉26台,报废9台。
市劳动局于1979年对全市在用锅炉进行检查,修理45台,报废24台,更换三大安全附件
208台。1983年,全市检验锅炉2329台,发现有重大问题126台,报废95台,修理受压部件16
台,降压处理15台,消除一批事故隐患。1984年,检验研究所主动为用户服务,先后为12个
单位修理锅炉16台。1986—1988年,锅炉修理改造任务年均300台,经市劳动局审批由各锅
炉安装定点单位承担。锅炉修理改造竣工后,经检验研究所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1989年,
加强对报废、降压、修理改造锅炉的审批管理工作,杜绝随意修理改造,做到修理改造锅炉
有方案,报废、降压锅炉有手续,逐台审批,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全年审批改造修理锅
炉156台。1990年,对176份锅炉修理改造方案及图纸进行审查,对6台修理改造后的锅炉进
行抽查,发现和解决焊接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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