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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长城木器厂,集体所有制小型家具制造工业企业,办公地址在道外区北十六道
街,生产车间地址在道外区钱塘街10号。主要生产家具。
长城木器厂的前身是西傅家区第四木器生产合作社和东傅家区第五木器生产合作社。
1956年4月13日,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由42户、138人个体手工业者组成西傅家区
第四木器生产合作社,资金15万元。经过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网点的调整,生产网点
由42处集中为20余处,其中有寿材生产点6处、家具生产点10余处和家具门市部1处。6月,由6
2户、138人个体手工业者组成东傅家区第五木器生产合作社,资金25万元。划分为家具生产
组、制材组、纺织零件组、风匣组和3家寿材生产点、1家木旋生产点。2个生产合作社实行
承包,统一经营,生产网点自负盈亏,统一由生产合作社开发货票,缴纳税金和上缴管理费。
1957年,第四木器生产合作社在东兴街2号大院新建厂房600平方米,定为木工车间,把分散
生产的木工小作坊集中进行生产,工业总产值达90万元,实现利润9万元。同年秋天,第五
木器生产合作社在道外北十六道街291号大院新建厂房350平方米,定为家具车间,工业总产
值100万元,实现利润11万元。改善了合作社的生产环境,为下一步发展生产打下了良好基
础。
1958年,省对外贸易部门将出口苏联远东边区一批家具任务下达给哈尔滨市第四、五木
器生产合作社。为解决技术薄弱问题,市手工业联合总社决定将两个生产合作社合并,改名
为哈尔滨市木器生产合作社,并从所属工厂抽调十几名熟练生产工人,生产出口任务大衣柜
200个,写字台100个,偏几桌110个,床头柜90个。年末,市手工业联社决定,市木器生产
合作社改为地方国营哈尔滨长城木器厂,隶属市轻化工业局。职工由301人增加到400多人。
全厂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自制木工设备和打眼机,还购买机床,成立机械车间,
初步实现家具生产半机械化。1959年末,全面完成出口任务,质量完全达到要求。
1963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长城木器厂重新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恢复原厂名哈尔滨
市木器生产合作社,隶属市第二轻工业局。同年,市第二轻工业局成立木器家具行业委员会,
对长城木器厂产品进行质检评比,认为产品为全市中等,问题是木材湿度大、油漆疙瘩多、
木材表面处理不干净等。为尽快使产品质量升级,厂领导带队到北京木材厂和丰台木器厂学
习油漆配制、家具制作方法、定额管理等。回厂后,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各工序检验标准
和操作规程、设备定期保养等制度。
1969年,市第二轻工业局决定,长城木器厂产品转轨,改为生产电子工业产品单晶硅,
接受国防急需产品208的制作任务。二轻局将全市仅有7台单晶硅炉调到工厂。由于工厂厂房
设备陈旧、简陋,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数次试验,多次失败,只有一次成功,制作出0.25
公斤单晶硅。
1973年,长城木器厂重新恢复以生产家具产品为主,隶属于市第二轻工业局哈尔滨市木
制品工业公司。为了恢复家具生产,工厂维修了家具车间厂房,安装闲置设备,动员已调出
或离岗职工回厂。市木制品工业公司还决定,将东方红胶合板厂合并到该厂,筹备家具产品
生产。1975年,市木制品工业公司又决定东源木农具厂合并到长城木器厂。为发展家具生产,
新建一处850平方米机械木工车间,自制近30台木工设备。职工达525人。1976年,试制成功
旧纤维板、胶合板为主要原料的三匣桌、偏几桌、写字台等板式家具产品。还试制成功太阳
桌、折面方桌、圆桌等。当年家具产量达4万件,桌类家具1万件,比1975年增加50%以上。
1977年,全面整顿生产秩序,建立了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了产品生产管理。决定包装箱、
床铺板等亏损和无销路产品停产,新建了活动房车间和软包家具车间,生产活动板房和软包
家具产品。1979年,工厂生产板式家具,产品有板式写字台、一门三斗柜和板椅,还组织小
规模生产细木工板,试制成功细木工板贴面新产品,解决了桌面板短缺问题。
1980年,工厂向市人民建设银行贷款99万元,扩建厂房。1981年,工厂决定将原4个家
具车间调整为3个,翻建软包家具车间,把胶合板车间改为细木工板车间,改建锅炉房。调
整车间领导班子,加强了企业管理。同年11月,恢复性整顿验收合格,“森牌”写字台被评
为省优质产品,出口胶合板木椅600个。1982年11月,工厂又将机械维修车间对外加工的部
分转为生产铁架活动房,活动房由亏损转为盈利。当年家具产量达3万件,销售收入达304万
元,实现利润1.6万元,比1981年增加4.5倍。1983年,工厂与市家具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合
同,实现工业总产值339万元,销售收入262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产品产量3万件,完成
了经济承包合同。同年11月12日,发生火灾,家具二车间厂房被烧毁,烧毁机械设备27台,
损失70余万元。1984年2月,新建450平方米家具车间,全面恢复了生产。1986年,工厂流动
资金不足,电力、原木紧张,造成有的生产车间临时停产,工厂亏损6万元。1987年,新建
大仓库2个,更换锅炉,油漆车间安装排风装置,并在工厂院内新建一处商店。
1988年2月,新任厂长与公司签订个人承包租赁合同。精简科室人员;各车间实施优化
组合,有40%职工列为编余人员,自谋生活出路。工厂只设行政办公室和综合计划部门,财
务设在综合计划部门管理。各车间(分厂)管理设供销、生产技术部门。同年,在银行贷款
15万元,购置1台自动卷板机和1台自动剪切机,提高活动房子的工作效率。当年,企业不亏
不盈。1989年,工厂生产的产品,质次价高,质量不合格的进行了返修,货款没能及时回转,
生产任务不足,工厂经济效益下降,用户越来越少。1990年1月,工厂被松林家具厂兼并,
改名为松林装饰家具厂,下设松林钢木家具厂、松林装饰材料厂、长城家具制造厂、长城木
器厂(将原市长城木器厂分为2个工厂)4个分厂。分别与总厂签订全年经济承包合同。当年,
长城木器厂固定资产原值214万元,净值130万元,流动资金平均余额218万元,职工907人,
实现工业总产值209万元,销售收入197万元,税金8万元,亏损6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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