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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木材工业》
 
 
第五篇 企业经营管理
 
 
第四章 基本建设管理
 
 
第二节 施工管理
 
 
  哈尔滨市木材工业基本建设施工管理,是在1952年新建香木厂开始的。6月25日,香木
厂土建工程施工开始,由林业部工程建筑公司施工。但是,由于当时新建香木厂的全部工程
项目,包括投资、设计图纸、开工报告、设计任务书等都没有得到上级的批准,就进行了施
工,实际上违反了基本建设的规定。1952年10月经林业部审核开工申请任务书,东北制材工
业管理局基建处批准,12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当时,有部分建筑
物已竣工。香木厂的施工管理工作,主要是负责甲方的责任,实行承发包制度。筹建小组在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阶段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还建立了
基本建设经济核算制度,健全了基本建设甲方行政管理和工作制度。通过香木厂的建设,逐
步形成了基本建设施工管理制度。木材工业企业要求在年度计划确定后,基本建设主管部门
应根据批准的年度建设计划,对建设项目进行排队,做到计划、设计、施工3个环节互相衔
接,投资、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设备材料、施工力量5个方面落实,保证计划的全面完成。
  1958年,受“大跃进”的影响,哈尔滨市木材工业建设施工管理工作有些松弛,有的工
程建设费用超支很多,有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有的工程在施工期间一拖再拖,建设项目被
迫停建。1962年,普遍地建立了施工管理制度,健全了施工管理机构,特别是监督、检查工
程质量,工程进度,控制投资额等工作。1965年,哈尔滨市木材工业建设施工管理工作,已
经走向正常化。哈木厂、正阳木厂、香木厂的建设项目,都按着规定进行施工。这时,施工
管理,开始实行质量管理。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组
织设计,并且还要按照施工顺序合理组织施工。对隐蔽工程,特别是基础和结构的关键部位,
一定要进行检验合格,并作出原始记录,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1979年,木材工业建设施工管理,开始进行改革。根据中央的规定,推行了基本建设和
技术改造工程的投资,由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投资改为企业直接向银行贷款,实行基本建设和
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投资包干制度。
  1985年,木材工业企业的基本建设工程,实行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分级管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把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由省森林工业总局审批。对5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由木材工业企业自行负责。
对施工单位推行经理负责制,建立以经理为首的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承包,即包工、包料、
包设备、包经济核算、包工程进度、包工程质量、包试车等。从1985年开始,到1990年末,
松江厂的浸渍纸工程,哈木厂的制材生产线工程等都按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办法
进行建设的。经过改革,木材工业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减少了工程浪费,基本
上按着计划进行施工。经过工程验收,各项施工、安装工程质量都达到了国家标准,各项经
济指标基本上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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