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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木材工业企业,从建国以后都比较重视和加强工厂的安全管理工作。1952—
1953年期间,各厂都建立了《工厂安全制度》、《车间保安规程》、《保安检查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电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有的工厂设立了安全保护科(保安
科、安全监察科),有的设立了专职人员,专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1955年,各厂都建立了《装卸队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对
工厂的厂长、副厂长,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工段、班组明确了分工和职责。安全生产工作
基本上走向正常的运作,事故明显下降,伤亡事故减少。
1956—1967年,各工厂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森林工业制材企业安全情况通报”精
神,结合前几年人身事故的情况,分别召开了安全劳动保护工作会议,着重检查了事故发生
的原因,以及各级领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并且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1957年,各厂又制订了《安全技术教育办法》,对全厂职工进行了安全技术教育。
1958年以后,受“大跃进”的影响,注重抓产值,忽视了安全生产,事故又有增加。
1962年,各厂开始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企业安全管理提出了改
进措施。同时,各厂还建立了《司炉人员应知应会》、《三级安全教育》、《工人安全守则》
等制度。
1963年,各厂普遍恢复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统
计、安全报告规程等制度。各厂都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了上千条不安全因素。各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积极采取“四定”(定人、定事、定措施、定时间)的方式,逐步逐项
改进。因此,1963年各种事故有了很大的减少,人身事故也减少了。
1964年,东北林业总局颁布了《关于加强安全工作规定》,各厂都结合生产实际,制订
了《安全工作几项规定》,并且重新制订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车间增设
了专职安全检查员;各工段、班组设置了不脱产的安全员,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三级管理体制。
确立一抓(厂部抓安全)、三包(车间包干,工段、班级包段,工人个人包几件)等办法,
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负责,堵塞事故发生的漏洞,消除了部分事故的隐患。
“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全管理又被忽视,管理紊乱,事故又有增加,人身伤亡事故不
断增加。1977—1978年期间,各厂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始逐步恢复起来。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
的领导,各厂都建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指定1名副书记,1名副厂长专门抓安全生产工作。
各厂的安全保护部门,都充实人员,配备了领导干部。同时,还对设备加强了防护建设工作,
对贮木场架杆机进行了保险,制材车间传送带、贮木场导链、各种机械传动部分增加了防护
罩,圆锯保险刀、罩等增设了防护装置,保护工人安全作业。
1979年,各厂都按照林业部颁发的《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和《林业安全生产责
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安全月”和“百日无事故”活动。同时,还加强了女工的
保护工作,配备了1名女工保护员。由于安全技术教育抓得紧,事故有所下降。
1981年开始,有的木材工业企业,针对新入厂的青年职工多、新设备多、新工艺多、生
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多的特点,全面整顿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将原来制订的安全生产技术操
作规程,一个一个进行审查,重新制订了各厂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还开展安全
生产教育,把工厂过去不重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用
黑板报、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开展“百日无事故”、“安全月”活动,促进了安全生
产。
1983年,各工厂都建立了各车间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班组、工段设置了兼职安全员,形
成了三级管理网络。
1985年,有的工厂还把《安全管理工作条例》、《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安全生产责
任制》等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厂职工人手一份。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安全生产逐步有
所好转,事故不断下降,保证了生产任务的完成。
1990年,哈尔滨市木材工业企业,由于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各种事故有所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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