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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人员支援基层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从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860名干部,派往城乡薄弱学校支教两年。全年投入支教物资、资金5 160万元,帮助被支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支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为指导,结合对干部参加社会实践的培养、锻炼等工作,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人员支援基层教育工作,帮助城乡薄弱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师资力量不强的问题,加强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和城镇薄弱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并通过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援,帮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支援人员主要支援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和城镇薄弱中、小学。
支教工作应达到的目标是:1.受援单位领导班子得到加强,教师队伍得到充实,基本解决受援单位突出存在的教师数量不足和质量偏低问题;2.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80%以上;3.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福利待遇基本落实;4.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提高到95%以上;5.小学生年辍学率降到1%以下,初中生年辍学率降到3%以下;6.小学生毕业率达到90%以上,初中生毕业率达到80%以上;7.受援单位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校舍面积小学达到每名学生4平方米,初中达到每名学生5平方米,危房率降到零;8.受援的乡(镇)学校规范化合格化比例达到70%以上;9.受援的小学生人均图书达5册以上,初中生人均图书达10册以上。
(杨立夫 张玉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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