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教育》
 
 
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人员支摄基层教育工作】
 
 
    1997年1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人员支援基层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从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860名干部,派往城乡薄弱学校支教两年。全年投入支教物资、资金5 160万元,帮助被支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支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为指导,结合对干部参加社会实践的培养、锻炼等工作,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人员支援基层教育工作,帮助城乡薄弱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师资力量不强的问题,加强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和城镇薄弱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并通过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援,帮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支援人员主要支援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和城镇薄弱中、小学。
    支教工作应达到的目标是:1.受援单位领导班子得到加强,教师队伍得到充实,基本解决受援单位突出存在的教师数量不足和质量偏低问题;2.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80%以上;3.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福利待遇基本落实;4.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提高到95%以上;5.小学生年辍学率降到1%以下,初中生年辍学率降到3%以下;6.小学生毕业率达到90%以上,初中生毕业率达到80%以上;7.受援单位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校舍面积小学达到每名学生4平方米,初中达到每名学生5平方米,危房率降到零;8.受援的乡(镇)学校规范化合格化比例达到70%以上;9.受援的小学生人均图书达5册以上,初中生人均图书达10册以上。
    (杨立夫  张玉勇)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