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城建 环保》
市政建设
【执行排水管理法初见成效】
哈尔滨市政府早在1950年就颁布了第一部排水管理法规--《下水道业务暂行条例》,以后又据根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相继于1961年5月颁布了《关于加强城市街道雨水井管理的通告》、1963年9月颁布了《哈尔滨市排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1977年颁布了《哈尔滨排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在对这些法规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于1985年7月又颁布了《哈尔滨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对排水管理范围、建设方针、设施管理、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污水监控、排水收费、奖励惩罚等做了具体规定。
1986年,市政建设局排水处认真贯彻执行排水管理法,调整充实了管理人员,全年违章排水发现率100%,设施损坏及时修复率98.7%,完成管网维护428.4公里,在一些因设施不配套而积水受淹的地方增设了599座水井。
(张晓明)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