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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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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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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两级城建计划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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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6年开始,哈尔滨市进一步理顺了市区城建管理体制,简政放权,将城建计划体制由市对局一级管理,改为市对局、市对区两级管理。年度城市建设维护改造计划由市有关局和区城建部门分别编制,经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报市政府审定后分别下达有关局和区政府组织实施。市财政部门按计划分别拨款到市局和区,这样,既保证了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程,又调动了区街参加城市建设的积极性。1987年,下达各区投资3 210万元,街巷改造11.5万平方米,维修柏油路面45.8万平方米,工作量、工程量都超过改革前的1985年。(华文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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