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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市委、市政府,把防汛工作列为制约城市发展,影响人民生活的1O件大事之一。强调要按防御大洪水做准备,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把大量的实际工作做在汛前。在1986年汛后,就做出了综合治理"沿江一条线"的决策,总投资3 000万元(其中市政府自筹资金1 300万元)。1987年,全市参加防汛义务劳动的干部、群众以及解放军指战员达30万人次,出动机械台班近10万台次。在防汛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动放弃暂时的局部利益,自觉地为防洪做出贡献。如哈尔滨铁路局为滨北铁路隧道工程投资96万元,中国石化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滨江石油库,为建设石油库防护墙投资132万元;哈尔滨港务局,为闸口桥工程投资近50万元;松花江航运局,为道外七道街闸口封闭工程投资41万元;中药三厂,在本单位沿江堤防加修了一道水泥防浪墙投资38万元;市政一公司,宁愿赔17万元,主动承担了"一条线"三项主体工程的建设任务。
在1987年防汛工作中,从上到下,建立健全了纵向制约的各级领导工作岗位责任制和横向制约的各项重点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纵向制约的各级领导工作岗位责任制,包括市级领导工作责任制,区、县(市)领导工作责任制和部门、单位领导工作责任制。横向制约的重点工作岗位责任制:①综合治理“沿江一条线”工作责任制。施工单位同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同主管局层层签定承包责任状,由主管局向市政府负责。②清障工作责任制。清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由各区和设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其它防汛工作,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林景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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