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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国产石油资源实现自给和需求的增长,加强石油供应和市场的管理,1988年5月市石油公司升格为市直属企业(副局级)。市石油公司所辖单位有:石油第一供应公司、石油第二供应公司、润滑油经销公司、建材公司、香坊油库、汽车队、集体公司、石油经销公司、科技开发公司,还辖有阿城市、呼兰县石油公司,并继续领导双城、宾县、五常、巴彦、木兰、通河、尚志、方正、延寿等县(市)石油公司经营业务。市公司职工1 654人(含集体职工467人)。
石油公司按国家计划专营汽油、煤油、柴油和润滑油(脂),1989年销售汽油154 445吨,是1972年的4.1倍;销售柴油78 237吨,是1972年4.5倍;润滑油销售14 376吨,是1972年的115.8%;煤油货源缺口大,实销1 007吨,比1972年的1975吨下降49%。1989年市公司实现利润1 370万元,比上年增长22.65%;实现费用水平5%,比上年降低16.67%。
为稳定石油市场,加强了对石油市场的宏观控制,使计划供应始终占总量的95%以上,批供数量控制在3%内。贯彻石油销售总公司"保证重点,控制消费,合理使用,节约用油"的供应原则,实行"保、压、停"措施。对市区用油单位分类排队。确定市内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环卫、殡葬、救护、自来水、排水;公检法警;邮电通讯;粮煤运输;大专院校、中等学校、新闻出版、外事旅游;敏感商品运输;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940家用户为"保"的对象,除保障正常供应外,还增加供应汽油8 000吨。有2 000户为"压"的对象.从二季度开始,季初先供应计划指标的一半,以后视资源情况逐步达到基本供应量。属于"停"的对象,主要是超编和没有落户的车辆,违反政策规定的车辆和纯消费车辆。
为支援农业、抗春旱、保春种,直接送油到户量2 000吨,占春耕用油量的60%,全年供应农用柴油19 892吨,全部兑现了粮挂柴油指标。
为扩大油源,积极开展计划外采购油品,进入二季度采购原油加工成品油为4.5万吨,全年计划外采购油品总量10.2吨。全公司共推广节油产品五种:金属清洗剂、金属切削液、液化节油器、远红外电子点火器和润滑添加剂,销售额116.2万元,为社会节约油料4 667吨。
1989年市政府向全市印发了《整顿石油市场的行动方案》,整顿了石油成品油经营和生产单位,整顿了废油加工点、润滑油调配点,整顿了石油成品油销售价格。配合市工商部门、民警队抓获油贩子31人次,收缴油票千余公斤,罚没款6 000多元,停供单位27个。
为严格控制油品外流,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下半年石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哈尔滨市所有单位外采油一律禁止外流,擅自外流要追查领导责任。"
(曹国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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