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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土地管理
 
 
【耕地保护】
 
      2004年,哈尔滨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5.8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5.87万公顷。年初完成与各级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工作。做到责任状层层落实,签状到户,签订率达90%。全年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902处,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率保持在87%以上。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全年完成土地整理项目2个,面积600公顷;完成土地复垦项目1个,面积300公顷;补充耕地入库面积900公顷,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正确处理地方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对重点工程用地在规划用地指标、土地征用、项目供地等方面都超前服务,特事特办,先后完成哈肇公路、绥满路、王岗至万乐铁路联络线、亚行贷款群力堤防工程等大项目的征地供地任务。全年完成上报国家组件2个批次,用地面积405公顷;完成上报省政府组件10个批次,用地面积290公顷;完成十一县市的批次用地审查并上报42个批次,面积为865公顷。协议出让用地53宗,面积71.3公顷;划拨用地86宗,面积101.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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