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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哈尔滨市严查土地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工作。逐步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新方法,对执法监察机制创新进行试点。在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和各区分局监察科之间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巡查责任分工,做到“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重心由城区转向郊区,由国有土地转向集体土地,由查处破坏耕地转向预防破坏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查处违法用地不仅对事,而且对人,把查处违法案件,惩办责任人作为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任务来抓。截至年末,全市有五名涉嫌土地犯罪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名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处分。全市共查出土地违法行为302件。其中,被及时制止纠正的土地违法行为32件,涉案面积3.86公顷,立案查处的270件,涉案面积160.12公顷。拆除违法建筑物38913平方米,收缴罚没款350余万元。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起草国土资源配套法规,完成《哈尔滨市土地储备办法》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哈尔滨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审议稿)、《哈尔滨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已报市法制办修改。开展行政许可清理,清理上报22项行政许可项目。其中,保留18项,暂保留、待国家或省清理后确定的3项,改为正常工作的1项。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的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活动。认真处理国土信访案件。年内,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信访电话案件967件次。在日常信访工作中,共接待涉及法律咨询189余人次,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案件均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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