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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土地管理
 
 
【土地储备】
 
      2007年,哈尔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哈尔滨市土地储备办法》(讨论稿)进行修改,9月5日以政府令的形式正式发布,自2007年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完善了土地储备工作管理体制,对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市政府已将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并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并决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土地储备计划、出让计划、净地储备项目方案及储备资金运作等事宜,对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建立起规范的管理体制,使土地储备事业能够健康地向前发展。逐步加强了土地储备运作,扩大净地出让比重。全年共运作土地储备项目85项,已完成哈尔滨市出租汽车公司项目、东大直街146号项目、松江电机厂项目、东门小区项目、钢管厂项目、第八燃料厂项目、玻璃厂项目、哈平路91号项目、红旗大街二环桥下等9个项目挂牌出让前期工作,出让土地面积420655.8平方米。其中,哈尔滨市出租汽车公司项目、东大直街146号项目是以净地方式出让,加强了已储备土地的经营管理。完成黑龙江省和平糖厂、省委党校、防洪纪念塔东侧地块的现场管护工作,解除了与松花江大酒店就防洪纪念塔东侧地块的租赁协议,顺利完成与市建委就该地块的交接。出租房屋约0.12万平方米,土地约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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