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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在土地管理工作上,开展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试点的准备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并向中外合资企业和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让了5宗土地使用权。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全市有35个村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收取宅基地使用费7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村屯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1990年哈尔滨市郊区共有775户农民参加集资建楼,节约了耕地212亩。全市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44 331亩,其中开发为耕地41 743亩。国家建设、乡镇企业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征拨用农村土地6 283亩,其中耕地4 127亩。划拨城镇国有土地78.2万平方米,办理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用地2.6万平方米。实现了"征占一亩耕地,开发补上一亩耕地"的要求,稳定了耕地面积。加强了地籍管理,在南马街道办事处开展了地籍测量、地籍调查试点,在部队开展了发放土地使用证试点工作。(曲道洪 田长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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