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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土地管理
 
 
【耕地保护】
 
      2008年,哈尔滨市耕地保有量始终保持在175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有量在155万公顷以上。全年为大唐热电、何家沟污水处理等8个项目补充耕地149.99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为更好地解决单独选址项目占补平衡,在木兰县选择了一个面积2000余公顷的项目区,其可整理耕地891公顷,一定时期内哈尔滨市单独选址项目耕地补充可由木兰县该项目区提供指标,补充耕地实行市场价,双方协议买卖。
    2008年,在全市100个重点工程项目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52个。其中,已办结征转用手续并供地的和已办结临时用地手续的项目15个;已办结征转用手续并进入或陆续进入征地程序的项目19个;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正在预审待批的项目4个;其余14个项目,由于存在选址未定、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需调整、工程已施工尚未报件或者项目不再实施等原因,尚未办理用地手续。截至年末,全市共完成征地总面积323万平方米,为大唐热电、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四环路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解决黑龙江省龙运物流的遗留问题,完成历时多年的四环路高速公路的供地工作。
    2008年,根据畜禽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的实际情况,市国土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进一步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意见》,规范了用地的原则、程序及批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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