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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哈尔滨市土地管理事业初步实现了由开创阶段,向深化改革和全面建设阶段的转变。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方位开展试点。共出让、转让、有偿划拨城镇国有土地14幅,面积23.4万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补交土地出让金、有偿划拨费4 125.1万元。562个村实行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收取有偿使用费418.2万元。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的村累计达697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9.5%。市区8个乡(镇)开展了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试点。开展了土地隐形市场调查,通过对市区305例土地交易调查,初步摸清了全市土地交易的现状、表现形式及土地效益流失情况。对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和全程管理。全年共批准三项建设用地3 794亩,节约用地指标15 806亩,其中批准占用耕地1 751亩,节约耕地指标7 364亩。开发农用后备土地资源34 049亩,其中开发耕地31 469亩。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和定期执法大检查,共查处违法占地案件98起。开展了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市区城镇国有土地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发证已完成市区国有土地宗地总数的1/3。
(孙绍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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