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
|
|
|
|
|
|
《经济管理》 |
|
|
土地管理 |
|
|
【土地执法监察】 |
|
|
1996年,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列入"三五"普法内容。年初组织有关人员调查研究、考察学习,起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决定》,12月末市政府批准实施。市人大出台《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组建哈尔滨市土地管理监察大队,人员编制16人,聘请10名社会各界较高层次的人士为土地监察专员。举办首期哈尔滨市土地管理监察干部培训班,7区5县(市)124名土地监察干部接受培训,并获得专业法、综合法结业证和行政执罚证以及土地监察证,保证土地监察干部持证上岗,依法行政。(邢继军) |
|
|
|
|
|
附件: |
|
|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
|
|
|
|
|
|
|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