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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民国六年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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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 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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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属南带松花江,纳少陵河所收布尔嘎里河、龙泉河、朱克特河、漂河诸水,统名绰罗尔河者及五岳河、黄泥河,入木兰界;北即濠河,纳大荒沟,入呼兰界。虽无大湖泽而分流歧出,鱼种多鲤、螃、鲇,次则鳊、岛、整、鳇。取具有大网、坡网、线网、汤网、旋网、抬网、丝网、扳网、铁脚子等物.岁产约四十余万斤,无培养方法与取鱼之限制,不鲜,制造罐头,鲜者,只销本处,或有曝、渍,运销绥化、庆城等县。冬令冰冻,即不曝、渍,亦可出境,无公司收买。岁征大洋税银五百九十六元,又收鱼捐大银洋五十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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