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市公安局修志工作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地志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局各单位和区、县(市)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体修志人员发扬淡薄名利、敬业爱岗、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忘我修志的精神,圆满完成了市地志办交给的公安续志编修任务。目前,《哈尔滨市志·公安章》(1991-2005年)续志稿经过初审、复审,得到了市地志办的肯定,现已进入终审。下面,就我局续志编修工作向大会做汇报,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修志工作连续性
自1981年首届修志开始,市公安局便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由主管部门负责,史志科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一是市局历届党组(党委)对修志工作非常重视,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组成了市局编纂委员会和编辑部。此后,根据领导任职变化情况,每年都作出调整,并以市局文件公布。特别是2002年机构改革中,市局撤并了一批机构,而史志专门机构不仅不撤,反而予以保留加强,将原由办公室主管的史志科划归档案室领导,既理顺了管理体制,又方便了工作。本次续志工作一开始,市局经过调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兼政委王维绪为主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任锐忱为副主任,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哈尔滨公安志编纂委员会》,下设编辑部,由任锐忱兼主编,档案室主任和史志科科长任副主编,史志科其他同志为责任编辑。编委会严格按照王维绪局长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将公安续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发了规范性文件,召开了续志工作专门会议,对续志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志稿质量、篇目设计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同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常务副职主抓,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的长效领导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维绪定期听取续志工作汇报,多次强调续志工作是我局一项重要文化建设,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新方志理论统领公安续志工作,树立精品意识,在浩繁的历史资料中找准结合点,选好切入点,努力开发信息资源,写出具有公安特色,高标准、高质量的公安志稿,达到"以史鉴今"、存史、资政、教化的目的,从而为续志工作指明了方向和准确定位。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任锐忱到任后,对续志工作高度重视,尽管繁杂事务缠身,经常挤出时间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史志科与室、科领导和全体修志人员共同研究、探索续志方法、审阅志稿,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同时十分关心、理解修志人员疾苦,在资金紧张情况下,为返聘老同志增加了工作补贴,使这些老同志深受鼓舞,进而有力的推动了我局续志工作健康发展。二是机构稳定、责任落实到位。修志事业需要人来做,没有稳定的机构,没有一批适合修志事业需要的优秀人才,工作就无法开展。为了保持修志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自首届修志开始我局就设立了史志专门机构,并且逐年发展壮大。特别是自2002年以来,局党组下决心从全局范围内选调了一批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写作能力,甘于清苦的民警和退休老同志充实加强史志工作,并配齐配强了正副科长。目前,我局史志科现有在编民警3人,聘用退休人员4人。为了适应新时期修志工作需要,增加科技含量,市局为史志科购置了2台电脑,1台扫描仪,1架多功能照像机和一辆工作用车,在原有3间办公室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间办公室,改善了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在机构、人员稳定的基础上,认真抓好续志任务的落实,明确了主纂人员和责任编辑的职责,落实包篇目、包质量、保时限的"包保"责任制,从而有效地增强了修志人员责任感,最大限度的调动了修志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练好修志基本功。志书是官书、政书、是传世之作。能否搞好续志工作,关键取决于修志人员的素质。为此,我们采取干中学、学中干,自觉加压,自觉"充电"的练兵方法,练好基本功。一方面组织修志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牢把握坚定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主题,把握灵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使志稿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认真学习新方志理论和修志业务知识,重点学好市地志办规定的志书体例、行文规范和编纂方法,把握续志的基本要求。同时认真借鉴兄弟省、市纂写公安志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修志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 以适应编写高质量志稿的需要。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完成续志任务
本届续志工作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市地志办要求各部门在首届修志的基础上,用5年时间完成一部具有学术品位、高质量的续志稿,虽然时间跨度仅10年,但其繁重程度不比首届修志简单容易。这10年(1991-2000)恰逢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治安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特点,大量的新事物、新成就、新经验需要研究探索,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为此,按照市地志办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局党委的领导指挥下,动员全局各单位参战,举全局之力积极提供续志所需资料,从而形成众手续志的浓厚氛围。经过努力,在很短时间内就搜集到大量历史资料。面对这些纷繁的资料,全体修志人员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作出了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如期完成续志任务的决策。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2年8月中旬开始,为全面启动编纂《哈尔滨公安志·资料长编》(1991-2000年)阶段。按照市地志办统一要求,在2002年底前务必完成《哈尔滨公安志·资料长编》的编纂任务。用4个月完成10年断限的《资料长编》,显而易见困难多多。同时,这次续志任务不单是沿革由来,而是要在变与不变上下功夫,多记述变化的、发展的、前所未有的事物。这10年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针对改革开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许多公安工作新举措,不少新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为首创,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了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说起来容易,可要落在纸上记述准确,形成志稿并非易事。面对诸多不利因素,我们组织修志人员认真学习市政府办公厅和省公安厅有关续志工作文件,邀请专家讲座指导,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试写初稿,集中通纂等有效方法和工作程序稳步推进,做到宏观把得住,微观审得严,历经四易其稿,终于如期完成了包括图片、凡例、目录、章下序和章节目五大部分,共计18章、86节,近60万字的《资料长编》。2004年4月15日,我局编纂的《资料长编》被省地志办评为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佳作奖。
第二阶段,为提炼精品,编修初稿阶段。《资料长编》的编纂完成,为编纂《哈尔滨市志·公安章》工作夯实了基础。但《资料长编》不同续志,两者在篇目设计、体例及行文规则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而志书要求更高、更规范,况且要把60万字的资料精缩到8-10万字,其难度较大。为此,我们首先反复学习《哈尔滨市续志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吃透精神,把握基本要求和编纂方法,并本着求精、求新、求特的原则,不断提高编纂能力和水平。其次精雕细琢,搞好篇目设计。篇目设计是志书的框架,是否科学得体,直接关系到志书的质量。一是符合志体。公安志篇目要在《哈尔滨市志》总体设计框架内,按照志书体例要求,结合公安机关的历史和现实的实际,大胆进行探索和创新。新一轮续志时限相对较短,但内容更加广博,新生事物不断涌现,每件事都一一记述不现实,不但不利于实现"轻型化"志书的要求,更体现不出事物发展的主体规律。在篇目设计上,不仅按照公安机关的业务分工和性质及属性来设置门类,而且要体现门类之间的逻辑关系,注意节与节之间的平衡。专志贵专,主要体现在篇目的特色之中。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力量,为此,我们采取"突出重点、舍弃一般"的方法,突出抓住具有公安特点和有代表性的事物记述,既实现了志书"轻型化",又保证了志书的资料性。因此,我们围绕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能,把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刑事犯罪,保卫经济建设、社会治安管理等重点工作摆在篇目的重要位置,并加以充分记述。同时,针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经济犯罪,特别是一些新滋生的经济犯罪凸显,为此我们在安排篇目时,把打击经济犯罪从刑事犯罪中剥离出来,单列一目,以体现公安机关的时代特点。对一些不便于设立节目、又要述而不论的主线之外的事物简要记述,有的点到即可,有的可在章下序中酌情记述。在安排篇目时,我们从全局出发,站在哈尔滨市志的角度考虑问题,详异略同,记述那些人无我有,体现公安特点的事物。对于有明确归属的,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则在公安志中不予记述。这样既突出了重点事物、反映了本部门的特色,又防止给人一种零乱,支离破碎之感。同时,我们还借鉴首届修志在篇目设计方面的优点,根据时代发展,做到事物发展有重点,重点之中有典型,使形式和内容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二是选准入志的资料,根据资料设计篇目。在资料选择上,我们集思广益,精心研判,选择那些有代表性,能反映历史面貌和历史主线,记述公安保卫事业的产生、发展、变化与现实状况,反映这一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成败得失及有关历史背景,体现其兴衰起伏的规律及其本来面貌,为人们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在篇目设计过程中,发现有些资料不全,仅寥寥数语不成篇章,但却能反映一个本质性的问题,对于这样的资料,如"110报警服务台为民排忧解难"、"警务督察"等,我们就按其归属,单独列目,全力搜集、考证、补充,不轻易放过。三是注意设置反映公安机关特有面貌的门类。我们在队伍建设一章中,专门设计了"学东莱、开展爱民活动"和"信息指挥"等条目,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四是掌握保密原则,严格把握哪些可以入志,哪些不应入志的界限。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我们把历年的政治侦察、查获的政治案件、打击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等,在续志志稿中删除,编入内部资料中。把历年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已向社会公开的资料,选择一些重大的、少而精的能起到启示作用的案例编入志稿中。
通过篇目设计、对资料筛选,在近60万字的《资料长编》中提炼出15万字的续志初稿,同时又将一些文字资料改用表格,用数字反映重大事物的方法,又压缩了近5万字。经过半年多的艰苦细致工作,于2003年7月总纂成《哈尔滨市志·公安章》(1991-2000年)初稿,报送市地志办审核把关。
第三阶段,为充实提高,形成复审稿阶段。经市地志办有关人员逐章逐节对公安续志稿审阅,于2004年6月中旬,市地志办将修改意见逐条反馈给我们,对编纂方法,注意事项给予详尽指导,使我们全体修志人员受益匪浅。按照市地志办的意见,我们立即着手研究,进行反复推敲,精炼,再加工,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请示,历经三易其稿,按时完成了复审稿的编修工作。2005年12月23日,市地志办和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复审稿评议会,在总体肯定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
第四阶段,为梳理吸纳,完成终审稿阶段。按照市地志办修改意见,本着出精品,创佳志的总体要求,为使志稿更全面、更科学、更规范,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吸纳,择善从之。在此阶段,除对各节、目进行增补删改外,重点加强对章下序的修改。章下序置于志书之首,成篇确在志稿草就之后,为此如何写好章下序就成为此阶段重中之重的任务。其间,我们认真吸纳专家意见,跳出原来平铺直叙的框框,把握全景,把握宏观,把握公安志的精髓,对每一件事物探究因果,点明事物发展的条件、事物间的相互联系、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把议论寓于记述之中,从而写出了具有一定深度和高度的章下序。在此期间,我们又按照市政府2004年48号文件将续志断限延长至2005年的要求,为此,我们在总结前几年修志经验教训基础上,迅速开展了2001-2005年公安续志工作。经过全体修志人员的不懈努力,于2007年11月完成了《哈尔滨市志·.公安章》(1991-2005年),断限为15年的终审稿编纂工作。
三、编纂《公安年鉴》,为现实服务,为续志服务
《哈尔滨公安年鉴》于1991年创刊,是一部由市公安局主办,档案室承办(2001年前由办公室承办),史志科承编,全面记述全市公安工作的综合性年刊。公安年鉴以全面系统,运用真实资料反映年度公安工作的结构方式,述而不论、据事直书的表达方法,既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又为省公安厅提供了年度资料和为我们今后续志积累了资料。
2002年之前的《哈尔滨公安年鉴》,仅仅是一本近10万字的小册子,只能反映全市公安工作的概况。为了使《哈尔滨公安年鉴》起到为现实服务,为今后续志积累资料的作用,从2002年起,我们广辟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把《哈尔滨公安年鉴》增至30万字,设计了展示图片、增加了公安大事记并改成精装本,受到市局领导的肯定。为了落实公安部周永康部长"要选树与时俱进的先进典型"的批示精神,为我局英模人物搭建一个展示平台,我们又在《哈尔滨公安年鉴》开辟了展示先进集体、英模人物的荣誉版,王维绪局长为此亲自作序,能在"荣誉版"占有一席之地,已成为全局各单位和广大民警的殊荣和努力方向。2006年我们按照市地志办修志编纂体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代局起草了《哈尔滨公安年鉴》编纂体例,以91号文件下发各单位执行,从而使公安年鉴的编纂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轨道。2007年随着全市公安工作改革不断深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建设迅速发展和创建"平安哈尔滨"内涵不断丰富,为了更加完整、准确地记述全市公安工作,更加符合志书体例的要求,经市局同意,拨款近10万元,将《哈尔滨公安年鉴》由原来32开本扩版为16开本,设计了每年有可比性的39个固定栏目,34个子目、705个条目,信息资料也由原来30万字增加至百万字。在卷首、卷中、卷尾设计了能全面反映公安工作的 3档423张图片,实现了市局党委把《哈尔滨公安年鉴》做大做强的既定目标。2008年6月,《哈尔滨公安年鉴》2007年刊在市地志办的推荐下,被省地志办评为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各位领导、同志们,修志人员的政治素质是志稿质量的决定因素,"看似寻常最崎岖,成如容易却艰辛"这句话用于广大修志人员的工作非常合适。修志是一份清苦、辛苦、艰苦、劳苦的"四苦"差事,编纂志书虽不象蜀道那样难于上青天,但一部好的志书却凝聚着广大修志人员的万般心血。多年来,经过市公安局几届领导班子的关心和重视,市地志办的精心指导,加之几代新老民警的共同参与,尤其是我们有一个无私奉献、敬业精神较强的好的编辑班子,历时10余载,较好地完成了市地志办和市局党委交给的续志编纂工作。今年5月,市局党委决定,在前两轮修志工作基础上,用3-5年时间,编纂一部上限自清光绪二十五年八月(1899年9月),下限断到2010年,跨越百年的,完整的《哈尔滨公安志》,改写哈尔滨市公安局没有一部专门志的历史,向建局65周年献礼。目前,编纂方案、篇目设计已基本完成,并征求了省、市地志办领导、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
由于我们编修人员能力、水平所限,续志稿中必然存在一些不足和漏误,与各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有信心在今后的修志工作中,不断增长才干,努力使终审稿达到尽善尽美,以弥补现在的不足和漏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