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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46-1956年
1946年依兰镇市民集资成立依兰县城市民消费社。1948-1949年建立各区村社。1949年底县内有集体商业26处。
1956年由个体商贩联合成立了合作百货食杂店、小食部、烟酒食杂店、合作理发店、合作饭店。全县达55处,入股人员432人。
二、1956-1965年
1956年县内开展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由200余个体商贩参加成立44个集体商业,人员扩大为319人。
1958年后,由于"左"倾错误影响,合作商业出现亏损,企业卖钱额下降幅度较大。
三、1966-1976年
"文革"时期,集体合作商业受到严重冲击,被揪斗职工占40%。企业时开时停,同行业店铺时分时合,管理混乱,经营无策,生产销售额下降,连年亏损。私人股金返退,集体资金日渐减少,一些小食店处于荒闭状态。部分企业并入国营,网点下降至21处。1956年合作商业劳资双方人员情况(附表)
四、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1979年国家允许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兴办新集体商业,当年开设20处,安置待业青年345人。
1981年新集体企业增至111处,其中商业75处,饮食业25处,服务业11处。从业人员1986人。
1981年新兴集体企业同步增长。集体商业达175处,饮食业3l处,服务业20处。比1956年增长5.6倍。从业人员达2337人。商品零售额为574万多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18%。经营品种3000余种,行业达二十几个。
附:商业网点
依兰县商业网点布局,由不合理趋于逐渐合理。1952年平均每251人有商业网点一处,其中农村商业网点46处,城镇商业网点246处。1981年依兰县商业网点增多,平均每214人有商业网点一处。全县商业人员达6780人,平均每54人中有一人从事商业工作。农村商业从业人员2742人,占全部商业人员的40%。
1985年全县商业机构为3862个,从业人员8918人,平均每38人中有一人从事商业工作。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有证商户显著增加,达3618人,占商业人员总数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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