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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七篇 商业
 
 
 
 
第七章 物价
 
   
    清代各种商品价格依现实情况而定。民国时期商埠局、商务会、县城议会曾分别监督、管理物价。伪满时期物价涨落不定。由商务会代管物价,康德2年(1935年)5月4日县公署成立县物价平抑委员会。  
    新中国建立初未设统一物价管理机构,物价由各主管部门划口管理,致使部门、地区间物价无法衔接,各部门又无法管理。
    1958年于县计划委员会内设专职物价员一人。1960年8月成立依兰县市场物价管理局。设编5人。1962年撤消市场物价管理局。物价管理业务并入计划委员会。1965年成立依兰县市场物价委员会。下设三道岗、宏克力、达连河镇管理所。1966年物价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合署办公。1967年上三组织并入县革命委员会综合组。1968年县税务局金融管理站综合组。1969年重新成立物价科。1972年成立工商行政管理科。1974年物价工作纳入县计委。1977年又成立物价科。1980-1983年改为物价委员会。1984年2月改称依兰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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