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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七篇 商业
 
 
第七章 物价
 
 
第一节 价格
 
   
    一、民国和伪满时期
    民国9年(1920年)前,县内物价无定章。由民国9年(1920年)县城议会议定"车行价目"后,始规定商品价格。民国18年(1929)年依兰县部分米菜市价表(附表)
    伪满初期灾匪泛滥,物价不稳,县公署迫于形势,成立了依兰县物价平抑委员会,发告示,规定粮米价格。伪大同2年(1933年)依兰县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比民国18年(1929年)上涨78%。伪康德3年(1936年)工商品价格比大同2年(1933年)上涨率约24%。大同2年(1933)年依兰县主要粮食生活日用价格表(附表)、伪满康德6年(1939年)依兰县主要工业品价格表(附表)    
    二、1945年8月至1985年
    (一)1945年处于无政府阶段,一度出现混乱。人民政府成立后,采取各种措施,物价基本稳定,但部分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仍受私商冲击,市场物价基本趋于自由。
    (二)1957-1965年。此期让物价指数升降分三个阶段。1957-1959年指数上升 O.01。因国家坚持以计划价格为主,集体贸易价格必须同国家牌价保持平衡或稍低于国家牌价。
    1960-1963年指数纯增6.2%。因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国家被迫向市场投放部分高价商品。
    1964-1965年物价基本趋向缓和期。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关、停、并、转等方针与措施,国民经济得到复活,取消了高价商品,物价回落。物价指数回落2%。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依兰物价较平稳,稳中有降有升。历年社会零售商品物价指数(以1957年为100%)表明:1966年物价指数104.2%,1967-1968年物价指数103.9%,1969年物价指数103.6%,1970-1972年物价指数102.4%。
    (四)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搞活经济,开放政策的方针指导下,伴随体制改革,市场逐渐呈现繁荣景象。价格管理由单一改为以计划价格为主体的五种价格体系,即国家统一订价、浮动价格、工商企业协议价格、统购统销价格、集市贸易价格。
    此阶段由于多种渠道进货,价格高低不一,物价指数(以1975年为100%)仍有上涨。1978年上升2%,1980年比1979年上升3.1%,1981年比1980年上升1.2%。
    指数内未含副食、粮价等补贴,如将此因素列入物价虽有上涨,人民生活并未降低。
    由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逐步提高,主要工业品销售阶格下调,工农业产品比价逐渐缩小,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一定的提高。几个年份农产品收购价格表(附表)、20种工农业商品零售价格(附表)、全县几个主要年份工农业产品比价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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