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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九篇 城乡建设
 
 
第二章 水电
 
 
第一节 供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各个历史时期,县内城、乡居民用水,根据居住条件不同,取水方式各异。沿江河两岸居民,饮用江河水,大部手提、肩担或车运,距江河较远的平原地带,居民大都自行打井取水,有辘辘把井、手压机井(室内、室外);偏僻山乡居民则利用喷泉、流涧自然地表水。建国初期,依然如此。1956年开始,县城成立集体用水合作社(水车社),加上机关、团体、学校、企业自用运水工具,共有畜力车55辆。日运水65吨,供用人数占全镇居民36.6%。
    1963年10月,县设立供水筹建处,开始筹建依兰镇供水事业。同年11月,取水渗渠、水泵房、清水池、水塔和输水主干管道相继开工。1964年10月1日,城镇居民开始食用从牡丹江引入的自来水,一改历来居民用水全靠肩挑、车拉的状态。1965年末,县设立自来水厂,1968年4月,改名为自来水公司,供水事业有较大发展。1972年,食用定点自来水,供应居民户数已达85%。
    1973年以后,政府多方设法探取新水源。1975年10月飞机场东侧的水泵井投产供水,其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标准,从此停止供应牡丹江污染水。
    1981年开始引水入户,数达1200户,1983年增引水入户数为1705户,1984年,新增引水入户数为3695户,1985年,又新增引水入户数为489户。总用水户累计为7089户,占全镇总户数70%。
    全县农村除已有2030户饮用定点自来水外,其余农户仍沿用江河水、井水,手压机井已普遍使用。唯护林、宏克力、土城子、三道岗四乡。至今(1985年)尚未设宅点自来水。历年水源主体工程表(附表)、供水管网铺设情况(附表)、几个年份供水用户比较表(累计)附表)、几个年份用水价格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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