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污染源
(一)大气
城镇年燃煤量为10万多吨,耗油1.2万吨。有害气体排放量达90万立方米/年,其中烟尘中二氧化硫为640吨,氮氧化物为785吨,一氧化碳为113吨,粉尘5400吨。依兰地处低洼盆地,烟囱林立,冬季采暖煤炉大量增加,烟尘不易排出。形成烟雾,大气受到严重污染。
(二)水质
镇内全年污水排放约162万吨,没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工业废水总量56万吨,也未经处理排到倭肯河,加重江河污染。造纸厂排出大量碱性水。
(三)工业、废渣、噪音
工业废渣年排放量达13万吨,其中化工废渣4000吨,历年积存量达20万吨,大部分没有固定的堆放场地,污染水系、农田和环境。
由于镇内布局不当,工厂与居民区混杂一起。如橡胶厂、皮毛社、制药厂、农具厂等处于镇中心区,废气、废水严重污染周围居民。农具厂与农机厂的机械、气锤巨响动地,使附近居民不得安生。
二、监测水质、调整设备
1981年,国家环境保证法颁布后,重点对几个单位的污水、锅炉进行治理,对松花江水系(包括牡丹江、倭肯河、巴兰河)依兰江段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
1983年以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中规定"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已将无除尘装置之旧锅炉更新、改造了6 8台。当年又自筹资金和国家拨款各18万元,更换上带有消烟除尘设备的锅炉。经测定烟尘由旧炉5级降至新炉1级。噪音严重之机器设备如农机厂之气锤车间已迁至城郊。
三、"三废"处理
1981年起,利用排污收费资金治理亚麻厂、毛皮厂、制药厂、县医院等对居民区污染较重单位。县医院修筑总长为100米的排出污水管道和一处污水处理地,日处理污水能力为20吨。镇内设立东、南、西各区排污管道,设置污水泵站。以北大坑为雨水调节地。远期设计在城外中药厂北,城镇下风向、下流处,建成日处理1.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使污水经沉淀、生化两级处理。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入江河,使污泥经消化、脱水,充作农肥。松花江、牡丹江水质分析(附表)、水体监测原始数据表(附表)、体监测原始数据表(附表)、城区排水主要工程(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