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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十篇 党派社团
 
 
第二章 中共依兰县委员会
 
 
第一节 县委的建立
 
   
    1945年9月,在原四合发饭店苏联红军司令部所在地,成立中共依兰临时县委,郎德颐、杨清海、王才、王显中、林玉珍等人参加,确定郎德颐为书记,杨清海为组织委员,王显中为宣传委员。
    1945年11月23日,中共合江省委派杨超时率千部十余人,从佳木斯来依兰。11月25日成立中共依兰县委员会,杨超时任县委书记,李占湖任组织部长,聂承再(女)任县委秘书。
    1946年8月2日,中共合江省委决定,以陈郁、陈刚、徐以新、杜文敏、吕清,翟相坤、张力克、杨超时,九旅一团政委为委员,以陈郁为书记,组成依(兰)勃(利)桦(川)中心县委。
    1946年6月10日,中共合江省委决定,为加强依兰地方工作,由徐以新、杨超时、主剑秋、李占湖、张明远、李平、丁江、刘瑞峰、徐明君等为县委委员,由徐以新任书记,杨超时任副书记,张明远任独立团团长兼军事部长。
    建国后,县委工作机构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党训班、纪律检查委员会(1954年改为监察委员会)、农工部、财贸部(1956年设立)、政法部、工交部(1969年设立)、统战部(1957年设立)。
    1956年8月,县委设常务委员会。1958年12月至1965年1月,县委会曾设书记处。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受到冲击。1967年1月后县委陷于瘫痪。1969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党的核心小组。1972年6月,恢复中共依兰县委员会。1973年,恢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建立纪律检查组。1979年,恢复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农工部、财贸部,工交部(1984年撤)。1981年,增设政法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983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依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办改为政法委员会。    
    1985年,县委序列内工作部门设:办公室(含调研、保密)、组织部、宣传部(含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含对台办、民族事务委员会)、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
    县委序列外工作部门设:老干部局、党史办。群团组织设:县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县委员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委各部,委、办,局等机构,分别设正副部长、主任,局长等职。各群团组织机构,分别设正副主席、主任、书记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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