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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0月建政至1984年,本县进行了九次基层选举。(缺二至七次)
第一次基层选举于1953年8月15日开始,至1954年1月底结束,历时4个半月,因防汛秋收暂停2个月。全县城区、林区、农村10个区78个村,划成两批进行。选出县人民代表177名,其中工人15名,农民84名,党群6名,机关干部14名,文教卫生4名,武装2名,供销合作社3名,工商2名。妇女22名,少数民族8名。
第八次基层选举于1980年2月23日开始至4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教育准备阶段;二是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发选民证阶段;三是推荐、酝酿候选人、选举代表阶段,四是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阶段。全县划为90个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有18886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1.2%。实行差额选举办法选出县人民代表315名,其中工人21名,农民111名,县社干部124名,文教卫生22名,科技9名,武装4名,退休干部1名,少数民族15名,街道8名。
第九次基层选举于1984年1月开始至4月5日结束。全县划分133个选区,经过选民提名推荐,各党派民主协商,反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民代表。选出县人民代表320名,其中工农代表128名,干部代表102名,知识分子代表64名,解放军和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归侨、台属、宗教界代表26名,非共产党代表150名,妇女代表72名,少数民族代表29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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