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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费
清代,办学经费来源有学田收入,县衙支付,和办学人自筹等。光绪十七年县志记载: "捐资修建东南隅官学"。
民国期间,教育经费靠多种途径,基本上是征收垧捐、商捐和田租三项。民国7年(1918)学务分得经费(按十吊折合银元)57226元。民国8年为54443元,民国9年为58683元。民国20年(1931年)中、小学经费(吉大洋)分别为21226元,和88562元。
伪满时期,公立学校主要靠政府拨款。伪大同2年(1933年)拨给中小学经费33196元(其中中学6960元,小学26 236元)。康德元年(1934年)拨给教育经费为41364元,康德8年(1936年)为57973元。区立学校经费来源,由县公署每校每年补助120元,学生年纳学费4元,不足由地方筹措。私立学校(包括私塾)学生交学费,由办学人筹款。
1945年解放后,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有二、一是国家拨款,二是集体筹款。1946年政府支出教育经费99万元,1947年支出150万元。
建国后,县办中学、小学、幼儿园、专业学校、聋哑学校的人员工资,行政经费,基本建设等均由国家拨款。民办中、小学采取民办公助或主办单位自筹资金的办法解决。扫盲、业余教育和幼儿事业及其它教育事业,国家也都给予一部分经费补助。
1953年建立县级财政后,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文教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县教育事业经费的计划管理,搞好综合平衡,促进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上级核定下达的教育经费,都根据有关政策,事业发展任务,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和勤俭办事业的原则进行开支。建国后,国家投放教育经费逐年增加。1965年教育经费86.3万元,1975年为182.2万元,1975年比1965年增长1.1倍多。1978年教育经费为239万元,1985年为524.7万元,1985年比1978年增长54%。
1985年教育经费支出比例,中小学工资占42.4%,补助工资21%,福利费6.2%,助学金0.9%,公务费10.7%,修缮费6.61%,设备费6.2%,业务费1.4%,离退休人员费4.4%,共它0.19%。几个年份教育经费支出决算明细表(附表)、几个年份教育经费增长情况表(附表)
二、设备
解放前,依兰县城内学校皆为砖瓦结构的校舍,广大农村学校土房较多。
建国后,县政府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对全县城乡中小学校舍逐年维修,扩建,基本保证了全县中小学的正常教学,但无力完全改变"土房多、旧房多、漏房多、危旁多"的局面。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各校教室,门窗、桌椅损坏甚多,使原来就很破旧的校舍更加破旧。
至1985年全县小学建校舍面积139187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建筑面积83265平方米,占校舍建筑面积的60%,中学建校舍面积49278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建筑面积38960平方米,占校舍面积79%。
由于县财政力量不足,尚不能达到中央提出的"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椅"的要求。至1985年全县中、小学有危房面积18054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9%。中、小学总班数1937个,小学有二部制114个班,二部率为6%。1985年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情况(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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