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依兰县内中学教员,多为师范本科或专科毕业程度。小学教员,半数由师范本科、师范讲习所毕业生充任。高小毕业生任教者极少。另有塾师在农村、城镇任教。教员由吉林省教育厅委派或学校校长从外地选聘。每学期开学前由校长向留任教员重新发出聘书,否则即为解聘。教员薪俸待遇,省立学校月平均工资约1OO元(吉林官贴,县立中学教员月平均工资70-80元,小学教员月均工资约30-40元。中、小学致员薪俸,每年按10个月发给,寒暑假不发工资。省立学校出省拨款开支一切费用,县立中小学由学田地开支。由于县经费支绌,往往不能按月发工资。
二、伪满时期
伪满初期的教员是任用旧中国遗留人员。中期后,逐渐由伪满高等师范、师道学校、教员训练所毕业生任学校教员。有少数日系教员担任日语课。
教员采用任官制。伪康德5年(1938年)发布"文官令",中小学教员经考试后分三等。师道本科毕业生任小学教员,免试任"教谕",师道特修科毕业任"教导",不足上述程度者任"教辅"。"教谕"、靠教导"又分三级,中小学教员基本相同。
伪满时期的教员工资,根据资历高低决定。中学教员50-100元,小学20-35元。另有加俸制(多一年工龄加俸一级2-3元)赏金制、津贴制(其中包括家属、僻地津贴)。日语合格者也发给津贴。
社会地位。教员地位低下,不被人重视,并受警察、宪兵、特务的监视、污辱。依兰日本宪兵队人员经常到学校欺侮校长和女教员。伪满康德5年(1938年)"三·一五"大逮捕后,对知识分子思想统治更加严格,知识分子倍受迫害。
三、解放后与新中国时期
1945年解放初期,留用部分旧牧师外,又任用了一些知识分子。县联合中学于1947-1948年办两期师范训练班,培养112名教师参加教育工作。合江省政府从东北大学派来一批教师充实中学工作,成为教育队伍中的骨干。
建国后。办有简师、初师、中师、师训等班,自己培养了一批师资。合江地区的富锦、勃利、佳木斯师范学校为依兰县中小学输送了一批师资。1960年前后,国家逐年分配部分中专、大专毕业生,充实了教师队伍。此外,各地还推荐和选用大批民办教师。
1948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为216人,中学31人,小学185人。1961年发展到1310人,1983年发展到4394人,1985年4436人(其中小学教职工为2903人)o
"文化大革命"时教师曾被认为是"臭知识分子"、"臭老九"。1970年下放140名教师去农村劳动,冲击了教师队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教育队伍中的冤假错案得到彻底平反,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广大教师思想得到解放。
教师生活待遇。1945-1946年城镇教师领取实物券,乡村教师实行政府代耕。1947年实行以实物计算的货币工薪制,城镇中学教师每月薪水,小米380斤;小学教师 360-370斤,乡村教师由农会代耕办法解决工薪待遇。1949年由粮薪制改为工资(分)制。其工资金额,小学教师60-120分,中学教师60-140分。其工资分值每月按规定日期以东北人民政府工资分折合牌价(高粱米、白布、煤、盐、油五项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当日牌价)计算。
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全县中小学教职工按职务、工作经历、文化业务水平,分别评定工资级别。工资改革后的工资,有显著提高。1963年,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中,调整部分人员工资,平均每人增长工资2-3元。1972年,部分中小学教职工转正、定级、调资,每人平均增长工资金额占教师总工资的5%以上。1977-1979年连续三年调整工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县小学教师平均工资达40余元,中学教师平均工资50元以上。1981年中小学教师又调整工资,1985年进行工资改革,发放教龄津贴。全县中小学教师在原工资基础上每人平均增加人民币1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