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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计量情况较为复杂,清代、民国、伪满时期虽有统一名称,但无统一标准。历史上人们使用计量单位,长度以丈、尺、寸、分计算,重量以斤、两计算,客量以石、斗、升、合计算。此种计量单位一直延续使用。清光绪年间曾颁布章程格式,但未能实行。度量权衡大小不均,依然照旧。民国3年(1914年)依兰县公署令商务会统一度量衡,并制定《划一度量衡章程文》,依兰城乡始有尺秤斗统一计量标准。民国17年(1928年)政府发布权度标准方案,开始使用公制。伪满时期仍沿用原度量衡制和传统的计量标准。
建国后,废除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英制和其他旧杂制。195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县设立计量管理所,使计量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大力宣传和贯彻国家、省有关管理条例和实施方法,扭转了十年动乱期间造成的计量管理的混乱局面和停滞状态,多数厂矿企业都配备了计量人员,重点企业建立了计量室,初步形成了全县计量网。1979年,开展标准化工作,从此使一个单一的检定修理衡器的计量机构,转为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的综合职能机构,并承担力学、长度、热功等方面一些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1983年,全县从事标准计量、产品质量管理人员达300人,从而保证了国家标准、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贯彻执行和计量器具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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