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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十七篇 文化
 
 
第三章 新闻、广播、电视、档案
 
 
第四节 档案
 
      
    一、机构
    1957年6月,县委始建档案室。1958年5月,档案室改为档案馆,开展档案利用。1972年改为档案科,1984年将科改为局。
    1959年,根据中央《关于集中统一管理党政档案的通知》精神,开始试点建立基层档案工作,至1985年,共办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学习班25次。全县18个乡镇都建立和健全了档案室,80%以上的村和县直各局、企业、学校都建立了档案。
    1969年,在护林山区建筑93平方米后方库。1983年,建筑210平方米馆舍,有干湿度计、灭火器、警报器、吸尘器等安全保护设备。
    二、管理
    1985年,馆藏档案资料23825卷(册),58个全宗,有文书、科技、声像、专业、旧政权等档案,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编号存放。
    技术档案,一般均由各单位自行管理。1952年,县水利科配备了专职科技档案人员,1956年建立了档案室。共收集库、坝、渠、桥、涵、闸的设计工程、竣工图纸2005张,其它图纸116份。至1981年,全县有127个单位建立了科技档案室、柜,占应建单位157个的81%,有专兼职科技档案工作人员58人。这些单位按各自特点和科技档案性质分别建立了建筑设计、基本建设、设备、生产技术、科学技术研究、地质、测绘、气象、水文、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农林技术等科技档案。对纳入省、地(市)计划的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则由县档案馆管理。
    三、编研
    档案编研工作,采取自编、委托编、合编等方式,分专题资料、史料、汇编三种进行编纂。至1985年,共编纂60.9万多字,其中有。《依兰县概况》、《依兰的地下党组织沿革》、《依兰县历届党代会简介》、《依兰县经济状况》、《安全使用农药资料汇编》、《依兰县水文资料》、《依兰县行政区划沿革》、《依兰县地名沿革大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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