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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兰县医院
1945年8月解放后,县城仅有私人经营的西医院、药铺照常营业。1945年冬,合江军区卫生部医院设于依兰(院址先后在今工商局、县政府招待所),1946年冬该院随军迁走。1947年初由孙汝绪等3人发起,建立门诊部。1948年民政科设卫生股,门诊部改称县医院。1949年省派医生4名来依兰医院,并拨给部分钱、物。当年县医院迁至北门外楼内(今中医院楼),设病床20张,人员增至17名。
1950年6月,县政府设卫生科,编制2名,秋季,在县医院基础上,筹建抗美援朝战勤医院。1950年11月15日接收第一批抗美援朝伤病员。医院床位5O0张,工作人员编制4O0名。经费由国防费开支,隶属东北军区后勤部卫生部,在省设医管局,直接管理医院。院部下设医务科、总务(后勤)科。院政治处设组织、宣教、保卫、青年四个股。院部下设四个医务所。单独设一个门诊部,专门负责地方医疗任务,同时还单设5O张病床,专门接收地方患者住院。由于国家派来大批卫生技术人员,拨来经X光机等医疗设备,县医院的医疗水平,得以迅速提高。1958年3月,医院迁往鸡西滴道镇。战勤医院迁走时,给地方留下了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和一些设备,恢复县医院,地址仍在北门外大楼。院设内、外、妇、儿、五官等科及药局、化验室,有卫生技术人员38人,病床32张。1962-1965年增设手术室、中医科、理疗科、口腔科和中药局,1978年添置了心电、超声波等设备。
1985年,县医院建成一座三层大楼,主楼四层,面积3550平方米,房屋面积总数达7050平方米。有卫生技术人员178人,病床210张。
二、中医院
1968年,县医院中医科、中药房从医院分出,另建中医院。1966年与县医院合并,1974年又恢复中医院(地址在原县医院旧楼)。中医院于中央大街东段路南设门诊部。院内设有X射线科、化验室等检查诊断设备。1985年房屋面积为1600平方米。职工9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4人。病床由1963年建院时的80张,1976年增至40张,1984年增至90张。
三、乡(镇)卫生院
1952年三道岗先建药社,至1953年各区先后办起卫生所。分为医生集体联办和经济上归属供销合作社。1955年各区卫生所统一收归国家所有,由县卫生科直接管理。唯有依兰镇仍为集体性质的联合诊所。由于乡(社)行政区划机构多次变化更迭,卫生院也分合多次。
至1985年,乡(镇)卫生院普遍建起砖瓦结构房屋,备有X光机、显微镜,可-做透视、摄影、血尿便常规检验等辅助诊断检查。技术水平也有提高,可做计划生育手术及其他小手术。1985年各乡(镇)卫生院情况统计表(附表)
四、企业办医疗机构
建国后新建立的厂矿、农场、林场,都设有卫生院、所,职工、家属及附近居民小伤小病得以及时治疗。较大企业医院设有床位,医疗设备比较齐全。企业办卫生医疗机构情况(附表)
五、农村卫生所
1968年农村生产大队开始兴办卫生所,至1975年全部建起。全县农村普遍实行了合作医疗。经费由生产队公益金提取一部份,主要由社员按人口投资。对参加合作医疗的社员,少收或不收医药费。达到了小伤小病不出村。1982年统计,全县有乡村医生896名,其中60%具有中专水平,4O%具备初级卫生技术水平。1982年后,农村卫生所经营管理形式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据1985年统计,农村村级卫生组织机构增加了联办和个体所有制形式,卫生人员总数为367名,加不脱产的卫生员82名,总共449名。1985年农村村级卫生机构情况(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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