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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十八篇 卫生
 
 
第三章 预防
 
 
第三节 劳动卫生
 
        
    1972年县防疫站设专人管理劳动卫生工作。1977年6月,在省职业病防治院合江下厂小分队协助下,对依兰县有粉尘污染和有害物质污染的工矿企业,进行了检测。1982年进行第二次测定。结果表明,全县工矿企业粉尘浓度,较国家规定正常值高出很多。经两次检查,各单位也采取一些防治措施,工人劳动条件有所改善,但是,按国家规定相差很远,对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健康普查的情况:1977年对10个单位98名接尘工人进行体检,发现了3名活动性肺结核,观察对象12名,反修矿高云庆(已死)定为Ⅲ期矽肺。依兰煤矿接尘工人参加体检的263名,其中有23O名摄胸大片,其中发现陈旧性肺结核88名,活动性肺结核22名,胸膜肥厚、粘连的4名,观察对象88名。1982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全县共检查24个单位,体检接尘工人1208名,有459人摄胸大片,共中发现陈旧性肺结核38名,活动性肺结核20人,观察对象79名,定为尘肺患者12名。
    1983年检查16个单位,体检人数407名,摄胸大片371名,其中有结核15名,观察对象105名,1981年又抽查4个单位,体检人数197人。从1977年至1984年,累计确诊矽肺患者18名,其中有2名为退伍兵。
    对铅作业工人,1977年与1979年进行两次体检,第一次15名,第二次87名,均未发现铅中毒现象。1977年和1979年两次对尘苯作业的92名工人,进行体检结果,末稍血项均在正常范围内,未发现慢性苯中毒者。对接汞作业工人的体检,也进行两次,均未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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