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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十九篇 体育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体育课程与体育活动
 
     
    学校的体育活动可分体育课、课间活动、体育活动三类。而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均列入课程表内。
    一、体育课
    1965年以前,学校体育课是按照1955年《教学大纲》规定安排的。即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的体育课游戏占80%,三、四年级学生游戏占66%,五、六年级学生游戏占30%。其余为跑、跳、投。中学每周体育课两节。"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体育课改为军体课,进行军事基础知识训练。1978年,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学大纲》恢复学校体育课。班级将体育成绩汇入学生期中和期末考试总分,做为升级和留级及评定三好学生一个条件,学校将体育活动开展的好坏,列为评定先进班级条件。中小学体育课内容有体育基本知识、队列体操队形,走跑跳跃、投掷、技巧、游戏、支撑、低单杠、武术,篮球、单杠、双杠等。
    二、课间活动
    小学低年级生的课间活动,教师带领学生做集体游戏,或跳集体舞蹈;小学高年级和中学男生的课间活动多以单双杠和球类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女生的课间活动多以跳皮筋、打布口袋、跳绳、跳格等为主,有的辅以互相追逐游戏活动。大多数学校坚持早操和课间操。
    三、体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季节不同,分别选择内容安排学生的体育活动。春秋两季,以球类和田径项目为主,夏季以游泳为主,冬季重滑冰。
    全县从1951年开始,先后在中小学中推广第一套至第六套广播体操、少年广播操及儿童广播操。
    1952年至1966年上半年先后在小学高年级生和依兰县中学、宏克力、三道岗、太平、迎兰、朝鲜族中学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简称劳卫制)制度。小学属少年级,中学属青年级,各分一、二、三级。全县有近15O00名学生参加,经过锻炼达到标准要求的授予劳卫制证章。全县约有13000人达到标准,获得劳卫制证章,其中一级5337人,二级962人,少年级6701人。"文化大革命"中废止。
    1978年根据国家体委的要求,在中学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制度。1980年推行到各小学。全县共有5.5万余名学生参加,其中中学生1.5万余人,小学生4万余人。从1980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测验,到1985年底,合格人数少年二组有9200人,少年一组有8300人,儿童组有31500人。田径有6849人。
    各中学、城镇小学和乡村较大的小学,在暑假期间,还组织学生夏令营活动,项目有登山、夜行军等。
    1956年第一小学开展了航模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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