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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二十篇 社会
 
 
第二章 风俗习惯
 
 
第一节 生活
 
 
    一、居室
    依兰的远古先民,从渔猎、游牧的流离生活,进入初步农业定居之后,又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半穴半屋,土阱天窗(即地窨子)的居住方式。
    近代及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居住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居室形式处于新、旧交替之中,虽逐渐改革,尚保留以前的模式。
    (一)旧式居室
    1、种类    土草房:草房多坐落于乡村或城镇内偏僻之地。草房修筑工序,则以木材为栋梁。架好椽、檩以后,用泥土或砖坯砌墙。房顶铺以脊坡形杂木或板、秸,称为"房巴",以防风御寒。然后在房顶苫以茅草。在前后墙壁上装置严密、坚实的门、窗及分隔间壁(一般后墙只建一独扇门窗)。
    砖瓦房:瓦房只是在房顶脊坡南、北两而(指正房,厢房则为东、西两面)用胶泥粘附鱼鳞式叠相压盖的小青瓦或大幅薄铁等。此类房屋,常有每幢两间、三间、五间、七间者不等。
    2、构筑特点
    防范设施:依兰一带,大部地处僻野。旧社会时期,集居宅院,对防范措施的构筑,极为重视。无论城、乡居民住宅四境,大都用砖、石、泥土筑起围墙。或障以巨柱相连的板壁(板障子)。即使是贫困之家最简陋的居室,也要以木柴、秸杆、荆棘等为栅,以防盗窃及歹人、野兽等潜入。乡村大户人家,在家屋周围,土墙高垒,牢筑四角炮台。自备枪械,组建防卫武装,以御匪患。
    四合大院:四合院是满族住宅的主要特点。一般均为青砖瓦房或"海青房",也有前面用砖砌,后面用"拉合辫子"(草辫合以胶泥,非常坚固)垒筑的墙壁,称为"一面青"的形式。有较长前、后檐及“风火檐”式样。门窗特点是:里、外屋门及房门构造形式相同。都是两扇合门,相对开闭的设置。中间安插门闩,关闭后横串门闩,使人不能推入。房门一般不加修饰。房门外层设一独扇重门。称"风门子"。内室窗户为上、下两扇合成。下扇安装玻璃,上扇为木条窗棂。外面配套防风窗,俗称"外套子"。外室厨房正壁上设有一空较小的窗户,以备通放烟、气,称“马窗”。更有在内室窗户上方附设一套称为“崖子哈”(满语)的活动天窗,作为调剂空气的通风设备。此种四合形式院落及建筑样式,到伪满时期已不再筑造。
    仕宦居宅:住宅四周筑有大的砖石院墙。南面正中修以单间门楼。双扇大门,油漆闪亮,铁钉铜环,气势雄伟。门下有石台阶,两侧筑有雕塑石狮和上、下马石,栓马桩子。正门上方横悬金字牌匾。大门两侧设有东,西便门,内附门房。中有二重套院,砌以磨砖对缝转脚花墙。内宅正面安放雕花彩绘"影壁"。
    3、室内设备
    一般分寝室与厨房两部分。寝室内部两侧为南、北火炕,外间设火灶与暖炕连通。可升火为炊或取暖。也有火炕外接砌火墙,下通升火暖炉,作为通常采暖设备。入室屋地两面火炕正中,设立间壁。上部隔窗用纸表糊,或全装玻璃。夏季可以开窗,此种设备,新旧略同。
    (二)新建住宅
    房屋构造:城、乡新建房屋基本砖瓦化。
    房屋布局:过去四合院混居形式,逐渐消逝。新建房舍多为二、三间独立宅院。并有少数楼房住宅出现于县城。
    室内格局:新建住宅内格式,打破过去一明两暗布局,多为一厨数室,设厨房、卧室、客厅。院内建砖瓦结构仓房、菜窖;庭院铺以水泥、红砖,甚为洁雅。房周修筑砖墙,配有油漆铁门。此为目前县内居民住宅之基本格调。
    二、服饰
    县境居民,衣着服饰,因民族而别,适域而变。随时代之推移,今昔不同。
    (一)历代服装
    清末以来,汉族服装差别逐渐消失。农民男子,大都着布制满式偏襟侧纽半身棉袄与便腰扎腿棉裤,外系布带。严寒季节,在棉服外部罩以稍肥的长棉袍,下身罩以棉"套裤"。并用布带系于腰间,适于御寒。服装颜色,黑、蓝普遍,夏尚灰、白。除炎夏头戴大沿尖顶草帽外,春、秋、冬各季,大都戴笠式四耳毡帽。春、秋、夏三季,足穿圆口便鞋,有长脸、短脸、薄底、厚底之分。冬寒时期,农民足下多穿以皮革缝制之靰鞡,内絮靰鞡草。其特点是:轻便、温暖、坚实。
    农民妇女衣着,大都为偏襟短袄或旗袍,不系腰带。袖口与裤腿,比男服宽阔。汉人,妇女足着"民装鞋"(又称"木底弓鞋")。满族妇女,称"旗装脚"(又称"天足")。常着用花盆式厚底绣鞋外,其他,满,汉之间,已无差别。城市一般贫民,与农民大致相同。而绅、商豪富阶层,则与劳动人民不同,男子通常着用细软旗袍,上罩缎、呢马褂,或绒、绸坎肩(今称马甲)。头戴"瓜皮瓦帽",红帽疙疸。严冬季节,则貂裘貂氅,城镇富豪阶层的满汉妇女,则着用高贵质料的坤式旗袍,外罩披肩。
    伪满时期,日伪统治者强令公教人员着用所谓"协和服"。一般农人,城市居民,多穿中式短衣裤或长袍。
    全国解放以来,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服饰,也日趋改进。五、六十年代期间,曾以蓝、黑、白色为主。七十年代以来,化纤产品出现,改变了服装色彩。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繁荣,产品日增。呢、绒、绸、丝、哔、纤、龙、纶各种服饰衣料,应有尽有。人们装束日新月异,中、西媲美,彩色缤纷。男装严肃、整洁、利落、大方,女装丰采、绚丽、潇洒、端庄。
    (二)发型
    男子发型,由我国传统的全发蓄髯,到清朝的剃发蓄辫。至辛亥革命,剪除辫俗,改留平、分短发,至今未变。满族妇女,过去喜梳京式头、发髻架,横插金、银匾方,配戴金、银、偏、正钗凤。闺门少女,一般为挽抓髻、梳单辫,满汉无别。唯汉人已婚妇女,大都喜梳脑后髻,前额蓄“溜海”,此种发式,今已不见。
    伪满时期,日伪统治者限制发型自由。男子一般不准许留长发,只有"官公吏"方可留有分、背、平发。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获得发型自由,不受任何限制,男子多留长发,女子长辫、短发,均各有之。
    1980年以来,县内流行各种发式。先有青年式、中年式、家庭式、劳动式、轻便式、自由式、披肩式、运动式、刘海式、童化式,后有五星式、荷叶式、波浪式、风凉式,长、短波浪式。目前有最新颖的红云式、彩霞式、烟云式、乱发式、双花式、银燕式、国际式等。
    烫发分火烫、电烫(包括冷烫)。盘卷有反盘、正盘、前盘、上盘、空心、扁立、螺旋卷。修鬓分水鬓,斜、齐、全鬓,有吹风造型。发式繁兴媲美,时代气息日增。剪剃光头者,在全县居民中已为数极少。
    三、饮食
    (一)辽代氏族生活    
    依兰古代居民,以渔猎为生。沿江者以捕鱼为主,靠山者以狩猎为生,主食兽肉兼食谷类。并用糜子酿酒,用黄豆熬浆。以筷撮食,用盆盛羹。有时围坐一起,进行所谓“长勺环饮”。或将“半生米饭,加入肉、菜掺食。有的常把牛、羊、猪、鸡、鸭、剔肉拌菜,格在臼中,糜烂之后,充当主食,习以为常”。
    (二)清末至伪满时期
    农民以小米、苞米、粘米为主食,配合极少部分麦粉和大米。副食则以日常各季蔬菜为主,每年食用肉、禽、蛋极少。除过传统节日,方得以改善。平日唯恐发生断炊之患,无力改善生活。
    农民饮食习惯,农忙季节每日三餐。农闲时期与严冬季节每日两餐。全县大抵如此。主食;早餐小米饭,午间粘面饼,晚间苞米馇子粥,大致习以为常。城镇一般居民与农民相同,唯粘米日常极少食用。
    依兰满族,在饮食习惯方面,比较讲究。流传着八讲三美:讲季节、讲质量、讲营养,讲卫生、讲烹调、讲节约、讲定食、讲定量,食仪美、食具美、盛置美。
    伪满时期,居民饮食受到严格控制。制定了"满洲国人(即中国人)禁食大米,自行食用大米者,以经济犯罪论处"的蛮横法令。一般居民只能常年食用粗米糙糠。伪满后期,更加困难。食物不足,只好食橡子面及野生蕨、灰菜类充饥。食之日久,腹胀吐泻中毒而死。此种凄凉景象,难以尽述。
    (三)建国后的饮食状况
    建国以来,依兰居民依然保持传统的饮食习惯,但有很大地改进和提高。无论农村和城镇.无论从事何种职业的居民,在饮食方面已无大差异,保持逐年提高,直线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已在过去传统习俗的基础上,更有新的发展。
    供求方面:在人民生活大幅度提高的基础上,主食口粮有平价、比价、议价各色各样粗、细粮米,随心选购,在繁荣兴旺、摊床林立的农贸市场里,又可任意选购各自所好的各类副食菜蔬。除个别民户,因某种原因暂感贫困外,大部家庭,油、酒、米、面齐全,肉、禽、鱼、蛋常食。有些居民在平日饮食中,每日晚餐酒肴适口,已属常事。
    烹饪技术:根据气候季节和各种条件要求,既保存和发扬历史上的传统名食,又增添了标称奇特,形式新颖的各种佳肴美味。诸如:玉里藏珠、天鹅下蛋,鸳鸯戏水、锦上添花、冬梅雪影、凤凰里脊......不一而足。每逢宴亲会友,则美食罗列,不胜枚举。
    四、行走
    (一)水上工具    
    轮船:光绪四年(1878年),沙俄轮船驶入松花江沿岸各地,停泊三姓,是为依兰有轮船之始。
    小型气艇:伪满时期,由日本人经营往来行驶于依兰-哈尔滨之间,可乘旅客10余人。
    木帆船:依兰从何时出现,已无据可查。大型者今已多安装动力,航行颇快。
    (二)陆路工具
    雪橇:土名爬犁,为依兰一带原始交通工具,用狗或马挽拉,在冬季雪天行走。后仅限在特大雪天偶而使用,但已不用犬驭。小型爬犁已为儿童滑冰、滑雪运动器具。
    大铁车:是古老、笨重的农家使用工具。车为铁瓦双轮,车身自重量约1400余斤,此车现已绝迹。
    花轱辘车:较大铁车轻便的一种农村用车,现已不用。
    胶轮大车:与大铁车形状基本相同,将铁车轮改为胶轮。车棚比较轻便,1945年解放后,成为农村主要交通运输工具之一,到80年代使用极少。
    四轮玻璃马车:20年代初期,依兰官绅从外地购入,供官衙使用。车为高蓬,镶有玻璃。车内宽敞明亮,车外装璜华丽。伪满时期尚存,1945年光复后,逐渐淘汰。
    四轮马车:与四轮玻璃马车类似,用单马或双马挽拉。有车栅,正、倒座,一夫驭行。1945年后逐渐淘汰。
    人力车:又称"东洋车",依兰商埠地繁荣时期出现。约有1O余台,往返于县城——商埠地——码头之间。由于车费高,道路难行,行业不旺。一年以后已不复见。
    自行车:又称脚踏车,民国17年(1928年)由第五师范学生最先骑用。当时成为县城新闻,建国后已普遍使用。到1985年在全县统计每100人中,即拥有自行车17台,比1957年增加了56倍。
    铁木架小车:或称手推车,由马、驴或人挽拉。载重约一吨,轻便灵活。为今日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小型运输工具。
    汽车:品类繁多,数目日增,已成为依兰主要陆路交通工具。
    摩托车、轻骑:1980年前,仅公安机关使用,数量很少。1982年后,私人购买渐多。轻快方便,多在镇内或公路线上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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