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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二十篇 社会
 
 
第二章 风俗习惯
 
 
第五节 社会风尚
 
 
    新中国成立后,人们的精神而貌逐渐改观,共产主义道德观念,日益增强。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展五讲四美,振兴中华,厉行两个文明建设以来,依兰县内不断涌现出尊老爱幼,舍己救人、拾金不昧的动人事迹。人们的社会道德、精神面貌,已成为新型社会的标志。
    一、尊老爱幼
    (一)五好家庭
    1982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县具体规定了好媳妇条件、好妯娌条件、好妈妈杂件、好夫妻条件,大力开展五好家庭活动。经评选的代表,参加了县,地区、省、全国表彰大会。全县五好家庭户数逐年增加,至1985年末,已达38 890户,约占全县居民总户数50%。在历届全县妇女代表大会上,有五次五好家庭代表参加,受到表彰和奖励。
    赵桂芝:护林乡出席全国五好家庭代表。三代同堂,家有伯公,丈夫、四个小姑、四个孩子,全家11口人。她关心小姑,教育子女,体贴丈夫。几个孩子都为三好学生。公公瘫痪20多年,她将每日三餐送到枕边。患病时,亲自推车送入医院治疗。不但使老人有靠,达到幸福长寿,她自己还亲自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并挤时间不避艰苦上山打柴。
    安桂贤:迎兰乡出席全国五好家庭代丧。安桂贤一家数姓:婆母姓高,名高顺姬。大女姓裴,次女姓杨,外孙姓金。五房媳妇,三女二婿,全家共计17口人。她能敬老爱幼,年逾八十,仍帮助邻里,热心为群众针灸按摩治病。全家人口虽多,但团结、和谐,从不发生纠纷。
    李桂芝:住依兰县涌泉乡胜利村,1959年18岁时结婚。全家7口人,有公婆、小叔、小姑。公公53岁,因病截肢致残。婆母50岁,半聋半瘫。李桂芝过门后,热心侍候公婆,积极参加生产劳动。
    她结婚6年后(1965年)24岁时,已生下二子一女,她丈夫突患脑病人院。出院后下肢瘫痪。从此,她独自挑起家务重担。村里人认为她经受不住这样艰苦,可能会改嫁他人。公婆和丈夫心中不忍,常含泪劝她改嫁。但她一再向公婆表白自己的心愿:"冯超健康时我和他相爱,如今病残我决不丢下他全家老小。"感动得公婆泪流满面。
    公婆和丈夫病重时,她总是亲手给接屎接尿。由于疾病折磨。丈夫的性格日渐粗暴。一天夜里,她发现丈夫手拿敌敌畏要寻死。她劝说丈夫:"你病残我理应扶侍。患难才知恩爱深啊!如果你一死,岂不给我增加痛苦?"经过她深情劝慰,冯超放弃了寻死的念头。
    由于她的影响,三个子女都主动为她分担家务,各个勤奋好学。长子考入哈尔滨市电工学院学习,假期归来,和妈妈一样孝敬、侍候老人。
    在党的关怀和群众的帮助下,她家的生活日渐好转。长子大学毕业,次子与女儿高中毕业后,在家耕种承包地,去年纯收入达千余元。1984年,她家又被评为乡、县的五好家庭。    
    (二)扶危济困
    1976年冬,依兰县公安干部张永信,在走访三街三委八组时,发现两位80多岁的回族老人金继英、金官氏夫妇,无力担水,正在溶化雪水煮饭。张毅然地承担了两位老人生活中的困难,经常给老人挑水买粮、送煤、扒炕、抹墙购买年节食用品等。他有要务公出时,嘱托其爱人及子女代为照料老人。
    1979年,金老太太患半身不遂瘫痪症。张永信亲自侍奉,端菜送饭,端屎倒尿。病重时,又亲自推车送人医院治疗。
    1983年,金继英老人又患脑溢血症。张急将老人送入医院抢救,代付押金、医疗药费。并连日精心护理,关怀备至。两位老人先、后病故时,皆由张永信亲自解囊资助,完满地处理后事。
    二、舍已为人
    (一)江中救车
    1984年2月25日凌晨5时,民警金哲山、费宏,在公安局值班时,佳木斯大来公社汽车驾驶员赶来求救。因夜间渡江,汽车破冰落水,情况紧急,金、费二人妥善安排值班工作后,立即赶赴现场他们借来拖拉机、大铁绳、小木船,在-15℃的寒冷江水中,奋战11个小时,终于将沉陷的汽车拖拉上岸。
    (二)奋勇救人
    1983年6月28日晨4时许,依兰煤矿汽酒厂待业女青年李桂琴不慎落入牡丹江中。李不识水性,身小力薄,水急浪大,十分危险。县公安局政工干事张大伟等四人闻李呼救声立即乘木舟划向现场。张大伟虽不识水性毅然跳进急流骇浪中,与其他同志一起将李桂琴救起。
    (三)雪天送鞋
    1982年冬的一天,依兰县第二百货商店主任、省劳动模范关荔现任百货公司副经理,百货批发部主任。得知三道岗一老农民急需大号棉鞋。她连夜寻找货源,几经周折,终于找到。第二天与另一同志,乘车急赴三道岗。又时值天降大雪,道路难行,在大雪中奔走五六里,终于将棉鞋送到这位贫苦老人手中。
    三、拾金不昧
    1985年1月23日晚6时,依兰一中高十八班学生李锐锋,于依兰影剧院南侧拾到黑包皮文件夹一个。当时四周并无一人,已难寻失主。只好将皮夹携至姐家,打开皮夹一看,里面满装着成叠的人民币。李锐锋与姐夫一起,把皮夹送交依兰镇公安派出所。清点后,共计人民币8651元及若干票据和文件。失主高丙周焦急地来所报案。经查证核实后,将款全部归还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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