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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生活
(一)土地
1946年土地改革后,全县农民获得150万亩良田,人均分得土地1.4垧左右,并有其他生产资料。从而使农民生活发生重大变化。
建国后,通过互助合作,初、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道路,农民生活逐渐改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民生活又有了显著提高。
(二)衣、食、住、用
全县农民在衣、食、住、用各方面,比解放初期提高数倍。仅以愚公乡东风屯为例。全村住户的居室已焕然一新,窝棚、马架均已改建成平房。大部都是天棚、地板,玻璃门窗。四季衣着齐全,粮食充足。钟、表、箱、柜、缝纫机等项,已不是稀罕之物。
1983年全县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174元。比1957年增长32.6倍比1978年增长46.2%。到1985年,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为340元。与1983年比较,仅2年间增加将及1倍。1984年收入万元以上的农村专业户达512户。比1983年增加了50%以上。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占2.7%。全县农村通电照明已达90%以上。
农村医疗条件,逐渐改善,乡有医院,村有诊所,有病即治,无病先防。缺医少药问题基本解决。
1985年,对全县农村中的贫困户,进一步进行扶贫工作。使贫困户及早脱贫,走向富裕。政府通过贴息贷款、试办经济实体、创办双扶服务中心、发动社会力量扶贫等办法、共投资610000元扶持了18个乡(镇)、300个村、3200户,是前三年扶贫总数的2.6倍。脱贫户数为1997户,占被扶户总数之62.4%。在脱贫户中,有620户达到富裕户,占脱贫户数的31%。1960年东风屯农民生活调查比较表(附表)、若干年份全县农民收益和口粮情况表(附表)、1983~1985年全县农村专业户收入统计表(附表)
二、职工生活
(一)工资收入:1950年开始实行工资制,至60年代,全县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收入为569元。1982年人均工资增到838元,比建国初期增加六倍以上。集体所有制职工,在70年代人均工资收入为533元。到1981年为669元,10年间增长24%左右。到1985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收入为1035元。与1982年比较,三年间增加13%。集体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为972元。与1981年比较,四年间增加了45%。
(二)职工福利:1953年,全县企业实行劳动保护条例,举办营养食堂、疗养所。并注意女工的卫生保健。而对病、老、弱、残职工,国家给以适当照顾。1956年至1966年间,对职工救济补助达16300人次,金额为36880元。1983年,接受困难补助的职工为12123人次,金额为447780元。
1985年开始,县总工会对全县企业职工贫困户进行脱贫工作。在571户中,优先扶助极贫的432户脱贫。由国家发放贷款165 860元,其余139户较困难者,也进行了临时困难补助,金额为20850元。国家机关干部、工作人员统由县人事局管理,当年补助了167人,金额为9080元。全县各系统职工年均收入情况(附表)、几个单位职工1980~1985年年人均调查工资(附表)、全县居民几个时期生活比较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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