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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四篇 农业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一节 土地改革
 
   
    1946年7月,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县逐步展开。工作队首先进入道台桥区,作为县委的试点区,搞了三个月。9月、10月先后在三道岗区、双河区(现属勃利县)、哈喇区(今演武基乡)铺开。运动所至,发动群众,反奸清算,斗争地主恶霸,配合主力部队清剿土匪。半年中,发动了四个区和城区一半的80000多人,翻身农民分得了土地、房屋、牲畜、财物等胜利果实,同时建立了农会组织和区中队、基干自卫队、普通自卫队等人民武装组织,收缴了土匪、地主的枪支武器。但由于急于求成,经验不足等原因,有78%的村屯走了过场,出现"夹生饭"。
    1947年1月,中共依兰县委在各区干部联席会议上总结了前段工作,指出一面开展"空白区",一面要煮"夹生饭"(指土改工作中未达到一定要求的村屯)。工作团分成两个中队,一个中队继续开辟农村新区,从西往东铺开,直至桦川县界的太平镇,由杨超时、李占湖负责;一个中队在城区工作,由徐以新、丁江负责。从而使运动在全县普遍展开,至春耕前,农村已基本建立了区屯政权。
    1947年6月,在解决"夹生饭"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开展了砍挖斗争,叫做“砍倒大树,挖掉穷根”。由于深入发动,算细帐,诉苦,进行阶级教育,群众觉悟提高了,纷纷起来查土地,追浮产,起财宝,抓坏蛋,斗地主。农民大显威风,地主恶霸、封建堡垒迅速跨台。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不久又发表了《晋绥农委会发告农民书》和《中共中央东北局告农民书》。中共依兰县委工作团对照文件精神,总结经验教训,部署了工作,提出今冬明春的任务是:彻底打垮封建势力,彻底平分土地,消灭"夹生饭",把权力完全掌握在贫雇农手里。
    广大农民群众在中央文件精神和解放战争胜利形势的鼓舞下,一改过去怀疑、害怕心理,敢斗争,敢要果实,敢要地了,其势如“刮大风",锐不可挡。群众要求:快斗完,快分配,快分地,快集中力量准备明年大生产。哈喇区东半部八个"夹生屯",从挖斗、分果实分地到建立组织,半个月内按县委要求搞完。
    1948年3月,全县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据不完全统计,贫雇农分得土地4.1万余垧,房屋O.3万多间,牲畜0.1万多头,粮食0.5万多石,现金2006.2万多元。土地改革的胜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被封建生产关系束缚的生产力,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哈喇区平分土地前后情况(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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